华为云用户手册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且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营业执照,公章必须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专用章”,且需有琼字号。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 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人无需回传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非本省户口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薄证明(如因学业有迁入/迁出户口薄等情况),备案地域需与证件保持一致。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工商户有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字号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政府机关.gov.cn/.政务域名备案需上传域名业务审批表或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或互联网标识证书,事业单位上传互联网标识证书或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 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主办单位所在地住址需与证件住址保持一致,不支持跨市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外籍人员可用护照备案。 政府机关.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 如通信地址为华苑地区,环内所属区域为南开区,环外所属区域为西青区。如通信地址为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东盟试验区,所属区域需选择滨海新区。 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码。 通信地址不能带有 “市辖区”,需修改为实际城区。 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同法人除外),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要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盖姓名章。(特例:如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网站负责人必须为中国人并提供授权书)。网站负责人年龄需小于60岁,且需唯一(网站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但超过60岁需更换网站负责人)。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备案成功网站必须正常开放,内容需与备案信息相符,备案号需放在网页底部中间显眼的位置,且能链接到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邮箱重复,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应急号码需填写第三人号码,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电话XXXXXXXXXXX使用人为XXX公司XXX部门员工XXX,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当面核验照片每次提交必须使用新的照片,不可重复使用上次的照片。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网站迁移如迁出和迁入方无关联(比如不同法人、不同名称证件号码等),需提供情况说明,双方公司都需要盖公章,上传至主体附件处。 新增接入 主体可以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若通信地址为“华苑”地区,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环内为南开区,环外为西青区。 证件住址为“空港经济区”时,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一致时,区域要选择“滨海新区”。 个人备案应急号码只可填写自己的亲人联系方式,如夫妻、父亲、母亲;不可以填写朋友、同学、同事(应急电话填写网站主办者直系亲属手机号,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 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且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能链接到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当面核验照片每次提交必须使用新的照片,不可重复使用上次的照片。 请将证件原件清晰拍照或彩色扫描后上传,核验单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图片文件后缀支持jpg、png格式。 变更备案 个人变更为企业,需要上传域名证书,证明这个域名目前归属企业所有可以接受变更。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证件地址非本省需要上传居住证明。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提交;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归属地要求吉林省内。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网站服务内容,只可选其他,不能选博客/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邮箱不能重复。 个体户、商贸等公司进行备案若法人非本省需上传住所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或授权给本省人进行备案。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政府机构.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时,需授权给中国内地身份证的人员进行备案,且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互联网信息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回传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支持网站迁移。 法人可以变更为企业,非法人不允许。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公司变更为B公司,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注销备案后您的网站将无法访问,请您尽快办理新的备案 。 同一主体单位名称变更,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网站的正常使用。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和主体负责人一致,且名下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均需为同一人,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备案:备案时填写台湾身份证号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备案时填写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非法人时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唯一,非企业法人不能做多家公司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论坛或经营性等内容,如有涉及需办理相关审批后才可进行备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江苏已备案成功的网站管局会查看网站内容,江苏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放置“版权所有 公司名称”,版权所有必须与主体单位信息一致并悬挂备案号且链接至工信部官网 。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支持变更备案,不支持变更网站。 真实性核验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例如:我叫张三,我为域名XXX.XXX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我承诺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为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承诺人张三,XXXX年XX月XX日。 如果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还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法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非本省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个人备案,需要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不满16周岁不能申请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备案网站大于等于10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网站服务内容只能选择博客、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真实性核验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例如:我叫张三,我为域名XXX.XXX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我承诺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为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承诺人张三,XXXX年XX月XX日。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经营范围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且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名称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相符。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管局需电话核实是否本人。 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不能异地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 网站信息 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支持IP作为域名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 后缀为.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事业单位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申请表。 政府机关.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或《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 涉及医院需上传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医疗广告审查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经营范围涉及增值电信业务,网站涉及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法人的证件地址非内蒙古,需法人手持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如变更时,营业执照有发生单位名称变更,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非本省身份证不支持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网站服务内容只能选择“其他”,并且需要备注网站备案成功的用途或内容,不可超出个人范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1.18版本特性 支持Istio 1.18.7版本 支持v1.25、v1.27 、v1.28、v1.29 、v1.30、v1.31 CCE Turbo 集群版本 支持v1.25、v1.27、v1.28 、v1.29、v1.30、v1.31 CCE集群版本 支持 Kubernetes Gateway API 详细内容请参阅:https://istio.io/latest/news/releases/1.18.x/ 父主题: 升级
  • 创建灰度发布 登录应用服务网格控制台,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入创建灰度任务页面。 (快捷方式)在网格右上方,单击图标。 (快捷方式)在网格中心位置,单击“创建灰度任务”。 在网格详情页创建。 单击网格名称,进入网格详情页,单击左侧导航栏的“灰度发布”。 如果当前不存在发布中的灰度任务,请在金丝雀发布或蓝绿发布中单击“立即发布”;如果当前存在发布中的灰度任务,请单击右上角“灰度发布”。 配置灰度发布基本信息。 灰度类型 选择创建灰度发布的类型,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金丝雀发布和蓝绿发布,两者的区别可参考灰度发布概述。 灰度任务名称 自定义灰度任务的名称。输入长度范围为4到63个字符,包含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中划线(-),并以小写英文字母开头,小写英文字母或数字结尾。 命名空间 服务所在的命名空间。 灰度发布服务 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待发布的服务。正在进行灰度任务的服务不可再进行选择,列表中已自动过滤。 工作负载 选择服务所属的工作负载。 版本号 当前服务版本号,版本号不支持修改。 图1 灰度发布基本信息 部署灰度版本信息。 部署集群 灰度发布服务所属的集群。 版本号 输入服务的灰度版本号。 实例数量 灰度版本的实例数量。灰度版本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实例,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每个灰度版本的实例都由相同的容器部署而成。 镜像名称 默认为该服务的镜像。 镜像版本 请选择灰度版本的镜像版本。 自定义镜像 用户可通过自定义镜像自行配置本地或第三方镜像地址,灰度发布镜像将采用所配置镜像。注意需确保自定义镜像地址有效,镜像可拉取。 图2 灰度版本信息 图3 灰度版本信息 单击“发布”,灰度版本开始创建。 请确保灰度版本的实例状态正常,且启动进度为100%时,再开始下一步进行流量策略的配置。发布之后进入观察灰度状态页面,可查看Pod监控,包括启动日志和性能监控信息。 (仅金丝雀发布涉及)单击“配置流量策略”,进行流量策略配置。 策略类型:分为“基于流量比例”和“基于请求内容”两种类型,通过页签选择确定。 基于流量比例 根据流量比例配置规则,从默认版本中切分指定比例的流量到灰度版本。例如75%的流量走默认版本,25%的流量走灰度版本。实际应用时,可根据需求将灰度版本的流量配比逐步增大并进行策略下发,来观测灰度版本的表现情况。 图4 基于流量比例 流量配比:可以为默认版本与灰度版本设置流量配比,系统将根据输入的流量配比来确定流量在两个版本间分发的比重。 基于请求内容 目前支持基于Cookie内容、自定义Header、Query、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规则约束,只有满足规则约束的流量才可访问到灰度版本。例如,仅Cookie满足“User=Internal”的HTTP请求才能转发到灰度版本,其余请求仍然由默认版本接收。 图5 基于请求内容 Cookie内容 正则匹配:此处需要您使用正则表达式来匹配相应的规则。 自定义Header 完全匹配:只有完全匹配上才能生效。例如:设置Header的Key=User,Value=Internal,那么仅当Header中包含User且值为Internal的请求才由灰度版本响应。 正则匹配:此处需要您使用正则表达式来匹配相应的规则。 可以自定义请求头的key和value,value支持完全匹配和正则匹配。 Query 完全匹配:只有完全匹配上才能生效。例如:设置Query的Key=User,Value=Internal,那么仅当Query中包含User且值为Internal的请求才由灰度版本响应。 正则匹配:此处需要您使用正则表达式来匹配相应的规则。 可以自定义Query的key和value,value支持完全匹配和正则匹配。 允许访问的操作系统:请选择允许访问的操作系统,包括iOS、Android、Windows、macOS。 允许访问的浏览器:请选择允许访问的浏览器,包括Chrome、IE。 流量管理Yaml信息:根据所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规则YAML。 基于请求内容流量策略只对直接访问的入口服务有效。如果希望对所有服务有效,需要业务代码对HTTP请求的Header信息进行传播。 例如:如果您基于reviews服务,配置了基于请求内容的灰度发布策略,通过访问productpage服务的界面,是无法看到效果的。 原因是,您的客户端访问productpage服务携带了HTTP请求的Header信息,而productpage服务请求reviews服务时,将这些Header信息丢失了(详情可参考如何使用Istio调用链埋点),从而失去了基于请求内容的灰度发布效果。 设置完成后,单击“策略下发”。 灰度策略的生效需要几秒时间,您可以查看服务的流量监控,以及对原始版本及灰度版本的健康监控。
  • 分析日志 登录 云日志 服务控制台,进入“日志管理”页面。 单击目标日志组或日志流名称,进入日志详情页面。 选择“ 日志分析 ”页签。 在可视化页面支持交互式分析,通过该模块配置简单的分析语句,查询可视化数据,配置可视化图表。设置过滤条件,通过添加指标、添加分组、添加排序进行数据分析,方便用户操作。 选择时间范围,参考SQL分析语法介绍输入SQL语句,单击“查询”,在下方区域通过不同类型图表展示搜索结果。 时间范围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相对时间、整点时间和自定义。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时间范围。 相对时间:表示查询距离当前时间1分钟、5分钟、15分钟等时间区间的日志数据。例如当前时间为19:20:31,设置相对时间1小时,表示查询18:20:31~19:20:31的日志数据。 整点时间:表示查询最近整点1分钟、15分钟等时间区间的日志数据。例如当前时间为19:20:31,设置整点时间1小时,表示查询18:00:00~19:00:00的日志数据。 自定义:表示查询指定时间范围的日志数据。 SQL查询约束有: 单次查询返回结果最多10W条。 当聚合结果超过10W时,聚合结果可能存在误差。 SQL查询语句中,string类型的where条件的键值有限制: 精确查找value需添加英文单引号, 模糊查找value需添加英文单引号或者双引号,key与SQL内置保留字段名称相同时需添加英文双引号。 建议使用where条件时,使用where "key"='value',或者where "key" like '%value%'。 SQL查询语句中,float和long类型的where条件不受限制,但当与关键词冲突时可能会导致查询异常,建议使用where "key"='value',或者where "key" like '%value%'进行查询。 日志搜索框支持自定义上下拖动调整高度。 输入搜索语法后,单击设置格式化sql和反格式化sql,优化搜索语句,提高搜索效率。 当设置时间范围内日志量超过10亿行时会触发迭代查询,可以通过迭代查询分多次完成全部日志的查询,界面会显示“查询状态:结果精确”。 根据SQL查询返回的数据,依照业务需求选择不同图表类型,呈现查询结果。详细请参考使用统计图表将日志可视化。 对查询结果可执行如下操作: 单击“新建”,在弹出的“创建可视化图表”中,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图表名称”,开启“同时添加到仪表盘”,单击“确定”,可视化图表保存成功。 单击“保存”,对在弹出的“保存可视化图表”中,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图表名称”,开启“同时添加到仪表盘”,单击“确定”,可视化图表保存成功;当选中某个可视化图表时,单击“保存”,可对该图表进行修改。 单击“另存为”,在弹出的“另存为可视化图表”中,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图表名称”,开启“同时添加到仪表盘”,单击“确定”,对已有可视化图表进行复制。须先保存一个图表后,才可另存为可视化图表。 单击“下载”,可下载当前SQL查询结果的可视化数据,该文件为.csv。 单击按钮添加告警,在弹出的“新建告警规则”中,为选中的可视化图表配置创建SQL告警规则。须先保存一个图表后,才能新建告警规则。 单击“展开图表”,可对当前日志流下的可视化图表展开;单击“收起图表”,可收起当前日志流下展开的可视化图表。
  • 前提条件 已成功采集到日志。 对日志内容已完成结构化配置,具体操作请参考设置云端结构化解析日志。 日志结构化后字段名称与系统SQL内置保留字段名称相同,或者字段名称中带有中划线、下划线、小数点这三种特殊字符时,SQL查询需要加英文双引号。系统SQL内置保留字段名称包括:"time"、"select"、"where"等。 在索引配置页面开启“日志分析”才能使用SQL日志分析,详细请参考创建LTS日志索引。
  • 前提条件 已 注册华为账号 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对象存储 (UFile) 只读权限(UFileReadOnlyAccess)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只读访问 对象存储服务 (OSS)的权限(AliyunOSSReadOnlyAccess)。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只读访问BOS的权限(BOSLISTANDReadAccessPolicy)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只读权限(ReadOnlyAccess)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创建URL列表文件并上传至OBS,确保URL列表文件中的URL可通过HEAD请求和GET请求正常访问。 如果URL列表文件中的URL无法通过HEAD请求和GET请求正常访问,则该场景不适合HTTP/HTTPS方式迁移,建议通过桶迁移方式迁移或者咨询OBS其他方案。 已获取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对象存储 (UFile) 只读权限(UFileReadOnlyAccess)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只读权限(ReadOnlyAccess)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 前提条件 已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完成实名认证。 已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并授予相关权限。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亚马逊云S3读取数据的权限(AmazonS3ReadOnlyAccess) 。 目的端桶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 已在OBS服务中创建桶。 您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您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未满1000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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