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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管局审核中的备案订单 不支持撤销、修改。 已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的网站 如需更改服务器IP地址、修改应急电话、更新营业执照地址等,请参见变更备案,修改备案信息。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故障排除
处理方法1: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并生成新的备案授权码使用。 处理方法2:更换备案授权码绑定的ECS资源,继续使用原备案授权码。 单击“操作”列下的“更改云服务”。 图1 更改云服务 选择其他可用的ECS。 如果没有可用资源,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 图2 更换ECS资源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在ICP备案信息变更页面,输入新的信息,不需变更的项请不要修改。 变更主体: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主体信息,更多信息填写要求请参见主体信息填写。 省份、主办单位证件号码、域名不支持修改。 变更网站: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网站信息,更多信息填写要求请参见填写网站信息 变更App: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App信息,更多信息填写要求请参见填写App信息。
更改备案信息,需要在华为云和第三方服务商处都做变更吗? 如果两个接入商都有备案信息,只需要在一家接入商进行变更,信息会同步到另一家接入商,变更备案期间网站可以正常访问。 父主题: 变更类FAQ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目前工信部不支持备案证书下载。在华为云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器绑定到了华为云的二级域名,提示需要备案二级域名,需要如何备案 服务器在哪里购买的就在哪里进行备案,如果域名是企业的域名,二级域名解析到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器,需要您在第三方服务商对它的一级域名进行备案,一级域名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成功后,它的二级域名将无需在第三方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当备案主体信息变更时,不能同时进行新增网站操作。 主体是在华为云备案的 如果主体信息需要修改,请您先提交变更备案,待审核完成后再提交新增网站申请。 主体不是在华为云备案的 请根据各省管局的要求,先变更备案后新增网站,或者先新增网站后变更备案。
备案成功后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该如何操作?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空壳网站 空壳主体 备案使用的公网IP及一台服务器,备案成功后,是否需要保留? 互联
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问题描述 华为云APP提示“小程序未安装”。 处理方法 建议更换网络,或者稍后重试。 如果更换网络不生效,请卸载手机上已安装的华为云APP,并重新安装。 如何下载华为云APP 您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为云APP,如已下载华为云APP请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问题描述 填写备案申请,输入域名后系统无法提交,并提示“域名不存在”或“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2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驳回原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审核人员在审核您的订单时,如您的备案类型是新增网站、新增接入、变更备案等,会根据当地省份管局要求,查看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工信部下发的备案号,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修改措施:
业执照,证件号码也有变更。 修改措施: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未更换:请您放弃当前备案,使用之前备案时的证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已更换为新证件且证件号码已变更:请先提交变更备案,修改您之前备案成功的主体证件信息为新证件的信息,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申请。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填写主体信息 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填写时请您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您也可以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提前查看各省管局的ICP备案要求。 PC端操作步骤 场景一:账号下无备案信息 填写主体信息。 按提示填写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主体信息参数说明
华为云备案服务条款及承诺书 具体华为云备案服务条款及承诺书请参见:《变更华为云网络接入服务主体服务条款》、《协助修改备案信息在线服务条款》、《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
可变更开关状态和修改权限) 无订单时,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可以正常操作启动或关闭,修改子用户权限同理 图3 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开启 有订单时,操作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开关和修改权限时会提示“已有在进行中的订单,您可点击左侧菜单【我的备案】进行查看” 图4 提示信息 关闭:具备
如果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备案过,将提示您认领备案。 在其他接入商处进行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跨省变更操作后,需进行认领备案。 如图 认领备案所示。此时,请先执行认领备案,然后再继续履行备案申请。 图3 认领备案 如果系统提示您进行产品验证,说明不需要认领备案,请继续执行。
管局要求主办单位证件住所需为当前备案所在地,非当前备案所在地需提交居住证等资料。没有提交必要的地址证明材料会导致备案订单被驳回。 修改措施: 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您备案所在省份的规则,并根据驳回提示和备案规则中备案所需资料章节的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如果有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的情况,建议先注销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后,再申请新的备案。 更多关于空壳网站的内容,请参见空壳网站。 更多关于空壳主体的内容,请参见空壳主体。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