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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个人备案对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企业门户备案FAQ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域名,可以绑定企业门户的网站吗? 企业门户域名备案,是否一定需要购买服务器? 购买的企业门户是不是只能在购买企业门户的账号进行备案?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域名和证件,自动校验备案类型。 当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或APP名称和主体信息已在华为云备案过,将提示您认领备案。 对于已备案过的域名,不能重复提交备案申请。 请单击“上传资料并认领备案”,并根据界面提示,上传主体负责人的证件信息。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认领”。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需精确到具体门牌号,门牌号请勿用符号表示,如1-2-3,请用文字叙述方式填写实际门牌号。 北京所有区必须按照新划分地区提交备案。例如:宣武区已并入西城区,崇文区已并入东城区,密云县为密云区。 北京政府机关gov.cn域名,如果是一级域名比如xx.gov.cn,不需要域名审批表,二级域名需要。
罚。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网站标签页及内容与已备案网站名称、性质一致,且网站下方须有主体备案号标识,主体备案号单击后需跳转工信部,且必须与实际主体备案号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
备案资源FAQ 没有购买云产品能否备案 一台服务器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备案 如何申请为备案“专享客户” 备案多久送多久奖励规则 如何查看服务器域名已备案数量 如何查看ECS的弹性公网IP地址? 已经购买了华为云服务器,但备案时选择不了? 什么是“用于备案的资源” 为什么提示“备案授权码无效”
退出华为云APP。 关闭后台所有应用。 重新登录华为云APP,打开“备案”小程序。 方法二:卸载并重装华为云APP。 如果方法一不生效,建议您: 卸载手机上已安装的华为云APP。 下载最新版本的华为云APP并安装。 重新登录华为云APP,打开“备案”小程序。 方法三:如果上述方法均不奏效,建议您更换其他手机进行尝试。
台申请上架,或历史下架的APP需重新申请上架,需先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后再申请上架应用,备案通过后APP才可正常使用。 对已备案成功的APP做变更备案时,不影响APP的正常使用。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游戏、增值电信业务、医疗保健、电子公告类、网络预约车等),提交备案时一并上传相关文件,如没有审批文件将退回。如网站实际不涉及前置审批且用户已咨询对应的批复单位被告知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需要提供承诺书(带电话和咨询单位),备注无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非国家单位,不得以中国、中华、中央、人民、人大、国家等字头命名。 不得直接以网站域名命名。 不得使用敏感词语(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个人: ·XXXXXX”已超出个人范围,建议您修改网站名称。网站名称尽量个性化一些,不得超出个人范围,不可以叫个人测试、个人技术 ,不可以出现名字、讨论、乡村、地名、
案不能超过5个域名,ip可以备案。 福建的个体工商户工作室新增网站需要提供建站依据,须提供首页截图、网站主要内容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
作,×表示不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任意操作。 如何下载华为云APP 您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为云APP,如已下载华为云APP请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图1 下载APP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网站内容需要与备案信息一致,且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建议网站管理员尽快修改网站信息。 原因三:备案信息同步延迟。 如果您的网站已备案成功仍无法访问,请等待一个工作日。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原因四:没有配置网站解析。 备案成功后,需要将
相关。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父主题: 华东各省管局要求
网站服务内容,只可选其他,不能选博客/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父主题: 东北各省管局要求
笔正楷签名,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 图1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 图2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拍照或扫描已填写完成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其他资料”位置。 上传的图片大小:4MB以内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已过退休年龄不支持备案,建议更换负责人(男60岁,女55岁)。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信息相符。 已备案成功网站必须正常开放,备案号需放在网页底部中间显眼的位置,且能链接到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互联
服务负责人本人操作。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您的真实性核验未通过”需要单击页面下方“重新核验”按钮重新进行视频核验。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照”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
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域名所有者可以是企业法人,对所有者名称是公司名称的中英文没有要求,域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