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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贵州管局要求,主体负责人变更时(即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选择“变更主体”,且提供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对于个人备案,如果联系方式(包括紧急联系人、邮箱、固定电话等)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单独选择“变更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对于主体负责人
暂停解析的域名或记录集,可以通过“启用解析”功能恢复用户访问。 公网域名在备案期间,注册局要审查网站的合法性,即注册局要求在备案期间网站是不能进行访问的。如果您已经在云解析控制台添加了网站的域名解析,此时您需要通过“暂停解析”功能停止网站当前的解析,在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解析。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化学类药品由工信部颁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部分省市支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部分省市支持) 说明: 《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部分省市支持作为前置审批文件,北京、山东等省份进行ICP备案可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作为前置审批文件,具体请以审核结果为准。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备案资料模板在哪里获取? 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核查未通过,网站被注销怎么办? 更多 备案成功后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配置网站解析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等保证明 更多
首次备案提交了,审核期间还能新增备案吗 不能。 同一个备案主体下,一次只能提交一个备案订单,审核期间不能提交新的备案。如果是不同的企业主体不受影响。 父主题: 新增类FAQ
域名所有人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不能是法人。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人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上的日期可以与核验单上的日期不一致,但不能在核验单之后,授权书是需留存的,日期只能与核验单上一致或之前。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是中国人(年龄不能超55岁)。 域名实名认证必须与备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证件示例图 图4 网络出版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药品和医疗器械 审批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农药、化工生产企业审批) 证件示例图 图5 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文化 审批材料
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
新增接入时能否同步变更信息 新增接入和变更备案不能同时提交,但新增接入时允许变更备案信息。 父主题: 接入备案FAQ
分公司或子公司网站是否可以备案到总公司备案中 不可以。 应使用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独立进行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处理方法:请更换使用其他备案授权码。 一个备案授权码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使用备案授权码提交备案申请,管局审核通过后,备案授权码无效。 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的网站,网站不再使用并注销后,备案授权码无效,不能继续使用。 用于生成备案授权码的资源过期。 处理方法1:请重新购买包
网站内容需符合个人/单位性质,网站底部中央需悬挂对应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24小时内没有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备案信息将会自动退回,退回后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后,请及时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
常见政策法规 具体政策法规,请参见工信部平台“政策文件”专栏: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lawStatute。
或视频核验未通过,订单将无法通过备案初审,同一单位两次核验(无论是否通过)间隔不得低于20个工作日。 华为云会议使用流程 本次核验工具为 华为云会议,PC端/手机端下载安装华为云会议 下载地址如下,请用PC/手机扫描下载并安装: PC下载链接:https://www.huaweicloud
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广东省网站:请在网站首页标明主体备案号“粤ICP备********号”,不要带-1、-2等序号,并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同,则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对应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也不能相同。 同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包括其使用的电话、邮箱)不能给多个主体备案。 不同主体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不能相同。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有多家公司需要备案时,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需保持一致。
APP所使用的域名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域名持有者,是否可以进行备案? APP备案时,所填写的域名持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若域名分属不同主体,则无法进行APP备案。 父主题: APP备案FAQ
APP备案时域名填写注意事项 APP备案中填写域名字段时,不能出现如www.huaweicloud.com形式的域名,当该字段中出现此类域名时,备案订单会被管局系统自动驳回。 父主题: APP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单位名称涉及商贸、百货字眼需提供“不涉及商贸及百货承诺书”。 企业备案一次性提交不能超过5个域名。(单位名称带“商贸”、“百货类”字眼一次性只能提交一个域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