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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问题描述 华为云APP提示“小程序未安装”。 处理方法 建议更换网络,或者稍后重试。 如果更换网络不生效,请卸载手机上已安装的华为云APP,并重新安装。 如何下载华为云APP 您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为云APP,如已下载华为云APP请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
个人备案怎么变更到企业备案? 暂时不支持个人备案转到企业备案。 若您需要将个人已备案成功的域名给到企业备案,您需要先将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再将域名过户到企业,再用企业重新做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后,不能对外解析开放,会影响业务正常运行。 父主题: 变更类FAQ
安卓APP中公钥位数过多,显示不完全,复制不完怎么办? 如果公共密钥显示不完整,可先单击省略号,如果省略号仍然打不开或不显示,直接复制公共密钥省略号前面显示出的数据进行填写即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我的APP在IOS平台和安卓平台上都有上架,该怎么备案? 同一APP在不同运行平台上上架的,需在备案中将所有平台信息填写清楚,并且需要确保不同运行平台上的同一APP名称保持一致。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如果是单个IP,“起始IP-终止IP”都填写同一个即可。 如果是IP段,“起始IP-终止IP”按照分配IP填写即可。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提交备案前,需了解各管局政策要求。 常用操作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信息需真实有效 常用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了解更多常见问题、案例和解决方案 热门案例 备案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一个账号可以为多个主体备案吗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法人授权书、建站说明书等资料模板在哪里下载 为什么备案成功后还显示阻断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网站服务内容: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 服务类型:默认展示“网站”。 网站语言: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要语言。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不建议多选。
空壳主体是没有接入商的,因此需要向管局提交申请,线下注销空壳主体备案。 登录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省份:您备案成功的主体所在省份,如北京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故障排除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打开华为云APP网站备案,界面白屏 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备案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在收到华为云已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的通知后,请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一般在5分钟内即可收到验证短信。若5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验证短信,请检查: 表1 未收到核验短信处理措施 未收到核验短信可能原因 解决方法 手机欠费停机 请先充值缴
体规则请参见域名核验规则。 如果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可能存在如下一项或多项情形,如表1所示。 表1 表1 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解决方法 可能原因 解决方法 您注册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可能未通过国家批复。 系统根据工信部公示的域名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
P备案名称为下载安装APP后显示在图标下面的名称。不同主体下的APP名称可以相同。不同运行平台下的同一款APP名称应保持一致。 首页地址:指APP首页地址,非必填项。 APP服务内容:选择APP实际服务内容,APP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APP服务内容分类具体请参考APP服务内容分类目录。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同一网站备案号下多个网站,访问各域名打开首页时,必须与备案系统中域名对应的网址首页保持一致。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域名所有者必须要和备案主体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书(授权委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成功后需注意以下事项: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请您务必保证网站或A
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
如何选择备案填写信息中的“地域” “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内容”要求 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备案联系方式”填写要求
核验不通过的原因 解决方法 动作不规范,偏头和转头混淆。 需要重新核验。 解决方法: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需着装整齐拍摄,背景为纯白色没有任何杂物(白墙),两肩露出上方留白进行清晰拍摄。 拍摄地光线黑暗。 可能原因: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光线不足,导致身份证头像不清晰,无法正确识别。 解决方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