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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与一线和用户联系,加快项目交付。 通知规则:针对服务监管超过180天未完成交付订单,系统自动发送预警。 通知频率:每周一次(每周一上午9:00) 通知对象:(1)用户所属BD :发送手机短信和应用号;(2)商品所属商家:发送邮件和手机短信至商家在服务商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
即告知华为云 50 终止合作 全部扣除 泄露信息行为 擅自出售、转让、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以其他方式违规使用华为云的经营信息和运营数据,或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数据的 50 终止合作 全部扣除 商家将在平台上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将信息出售、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0
以镜像交付方式发布鲲鹏商品时,支持选择“华北-北京四”、“华南-广州”和“华东-上海一”三个云服务区。 鲲鹏镜像必须在以上3个区域制作并在该云服务区发布,不能选择其他云服务区。 混合云商品发布规范 发布混合云商品时,“商品简介”和“商品说明”必须有混合云相关的描述信息。 发布混合云商品时,必须选择“混合云”商品认证标签。
链接或二维码直接下单即可。 图1 短信内容 图2 邮件内容 使用方式三 专属优惠生效后,用户可以在“买家中心>优惠折扣>伙伴授予折扣”查看和使用。 父主题: 商家专属优惠
点击补充按钮,填写GMV和项目数并提交,页面右上角提示“修改商业规划提交成功,请等待审批”,需等待华为对接人审核。 商家提交商业规划后,可以在“我的申请>商业规划”中查看申请审核状态,和根据驳回意见重新修改提交商业规划。 商家也可以在“商品管理>我的商品”页面查看和修改商品的商业规划。
通过用户账号和企业简称来唯一识别登录用户信息; 首次创建企业需要1-3分钟的开通时间。 三、添加成员 添加需要使用该产品的企业成员(公司员工)。 首次添加,已为您自动填入帐号信息(华为云账号的实名信息、手机号或邮箱号、华为云账号名称),您可以进行修改。 设置的账号和密码需要您线下告知企业成员
专用发票,并发送电子发票至指定的邮箱或邮寄纸质发票到指定接收地址。 背景说明 对于云商店联营、严选、严选自营和华为商品,以及2018年11月1号前生成的云商店通用商品订单和账单,如客户申请开票,由华为云给客户开票。华为云与商家按月结算时,再由商家开票给华为云。 通用商品开票,请参见开具云商店发票。
截图 联营SaaS商品交付截图要求: 基于联营Kit交付的SaaS商品需提供如下买家中心“联营服务>应用管理”页面截图:①SaaS授权应用和成员截图;②SaaS登录界面截图;③SaaS登录成功截图 基于IMC交付的SaaS商品需提供用户侧华为云工业云平台用户授权截图 联营License商品交付截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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