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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 ICP备案

    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甘肃管局要求 - ICP备案

    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 备案审核驳回FAQ - ICP备案

    备案审核驳回FAQ 域名未实名认证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跨省备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网站内容不合格 证件不合格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问题 备案新增错误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此证件存在进行中的订单 前置审批不合格 网站主办者冲突

  • 变更备案 - ICP备案

    湖南、贵州管局要求,主体负责人变更时(即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选择“变更主体”,且提供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对于个人备案,如果联系方式(包括紧急联系人、邮箱、固定电话等)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单独选择“变更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对于主体负责人

  • 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 ICP备案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电子营业执照,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营业执照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电子营业执照,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营业执照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网站内容”要求 网站内容要求如下: 不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在个人/单位权限或企业经营范围之内。 网站内容需为备案主体不能为其他主体。 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点击该备案号可以跳转至工信部官网。 若涉及以下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

  • 联系方式问题 - ICP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认领备案 - ICP备案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域名和证件,自动校验备案类型。 当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或APP名称和主体信息已在华为云备案过,将提示您认领备案。 对于已备案过的域名,不能重复提交备案申请。 请单击“上传资料并认领备案”,并根据界面提示,上传主体负责人的证件信息。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认领”。 提交成功

  • 二级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 ICP备案

    事业单位进行 ICP 备案,网站应用服务使用的域名需带有“.cn”或“.公益”后缀,历史备案成功信息中非“.cn”或“.公益”的网站,可能无法进行变更 一级域名没有备案号 需要将一级域名提交首次备案。待备案成功后,一级或二级域名便可正常解析使用华为云IP。 父主题: 备案域名FAQ

  • 准备可备案的服务器 - ICP备案

    选择云服务时,对于不满足要求的资源,系统将自动置灰,无法选择。如: 云服务器的计费模式为“按需计费”,如需使用,请变更为“包年/包月”方式。 云服务器的包周期时长不足,需至少包月3个月及以上。 当前云服务器资源已用于生成授权码,不能重复使用。 图2 生成授权码 根据备案需要选择生成授权码的数量。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 ICP备案

    单击“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资料”或“真实性核验”所在行右侧的“编辑”,进入编辑模式。 根据需要修改备案信息,如更换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修改地域等。 对于不能编辑修改的信息,系统默认置灰,如修改主办单位性质。如需修改置灰项,请单击“放弃备案”,删除当前备案订单,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订单状态为“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 注销备案FAQ - ICP备案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核查未通过,网站被注销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规,若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没有对应的接入商或者网站违规,管局可能会注销您的备案号,导致您的域名无法继续访问。 如需继续使用此互联网信息服务,您需要再次备案。 没有申请注销备案,为什么收到已被注销的短信 问题描述 网站主体未主动申请注销备案,但收到备案信息已被注销的短信提示。

  • 空壳主体 - ICP备案

    壳主体。 空壳主体的影响 目前只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辽宁,贵州、云南省份空壳主体可以直接新增网站或新增App备案。 其余省份空壳主体不能直接新增网站或新增App备案,需要先注销再备案。 注销空壳主体 空壳主体是没有接入商的,因此需要向管局提交申请,线下注销空壳主体备案。 登

  • 江苏管局要求 - ICP备案

    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同一个人不能作为多家企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一个人只能作为一家公司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企业备案网站大于等于30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

    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下一个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 请注意如您购买的是ECS,如已备案5个域名或APP,注销后将无法重复继续使用(备案服务器仅支持一次性备案,注销后无法重复使用)。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

  •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 ICP备案

    选择云服务时,对于不满足要求的资源,系统将自动置灰,无法选择。如: 云服务器的计费模式为“按需计费”,如需使用,请变更为“包年/包月”方式。 云服务器的包周期时长不足,需至少包月3个月及以上。 当前云服务器资源已用于生成授权码,不能重复使用。 图2 生成授权码 根据备案需要选择生成授权码的数量。

  • 填写网站信息 - ICP备案

    一个人,请勾选“复用**信息”。反之,请勾选“填写新负责人”,并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此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的电话、邮箱不能相同。详情请参见备案联系方式填写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人吗? 如需添加

  •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 ICP备案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如您因配置升级或重新购买,华为云服务器IP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先将域名解析至新的服务器,再对备案信息中的IP信息进行变更。 系统填写参见变更备案,提交后备案专员进行初审及后续引导,并安排提交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即生效。 父主题: 变更类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