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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云监控服务看不到监控数据 - 云监控服务 CES

    全部关机。 资源购买时间不足10分钟。 无数据上报的服务在云服务监控页面默认1~3小时内不显示,部分服务(例如API调用服务,API网关服务,对象存储服务,函数工作流服务,API网关专享版服务)会在云服务监控页面保留七天后不再显示。 父主题: 云服务监控

  • 删除屏蔽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屏蔽规则 当您不再需要某条屏蔽规则时,可参考本章节进行删除。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屏蔽”,进入告警屏蔽界面。 在“告警屏蔽”界面,单击待修改屏蔽规则所在行“操作”列的“删除”。或者勾选一个或多个要删除的告警屏蔽,单击列表左上方的“删除”。

  • 一键告警 - 云监控服务 CES

    一键告警 一键告警为您提供针对服务下所有资源快速开启告警的能力,旨在帮助用户快速建立监控告警体系,在资源异常时可以及时获得通知。本章节介绍如何使用一键告警功能一键开启关键监控项告警的服务。 一键式告警和普通告警的主要差异点如表1所示。 表1 一键告警和告警对比一览表 告警类型 主要目标

  • 删除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告警规则 当创建的告警规则不满足使用需求时,也可以删除告警规则。删除目标告警规则后,您将不会收到该告警规则的告警通知。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规则”,进入告警规则界面。 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待删除的告警规则所在行“操作”列的“更多

  • 创建通知对象/通知组 - 云监控服务 CES

    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并将通知对象添加到通知组。当您创建告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通知组,从而实现通过通知组接收告警通知的目的。 创建通知对象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在“通知对象”页签,单击“创建通知对象”,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

  • 策略和授权项说明 - 云监控服务 CES

    管控要求。默认情况下,新建的IAM用户没有任何权限,您需要将其加入用户组,并给用户组授予策略,才能使用户组中的用户获得策略定义的权限,这一过程称为授权。授权后,用户就可以基于策略对云服务进行操作。关于策略的授权方法及示例,请参见《云监控服务用户指南》的“权限管理”章节。 根据授权

  • 创建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您可以选择云服务监控提供的默认模板,也可以根据需要自定义添加告警指标完成自定义告警模板的添加。本章节介绍如何创建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告警 > 告警模板”,进入告警模板界面。 在“告警模板”界面,单击“创建自定义模板”。

  • 复制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复制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当您需要通过已存在的告警模板或事件模板快速创建一个相同配置的模板时,可以使用复制功能,简化操作。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告警 > 告警模板”,进入告警模板界面。 选择“默认告警模板”或“默认事件模板,单击告警模板所在行“操作”列的“

  • 跨账号查看我的看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跨账号查看我的看板 在云监控服务中,仅需登录一个账号就可以查看所在组织(Organization)下所有账号的看板。 约束与限制 目前只有“我的看板”提供跨账号功能,且只能查看,不能编辑。 该功能当前在华南-广州-友好用户环境、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西南-贵阳一、乌兰察布-汽车一、

  • 修改告警规则通知方式 - 云监控服务 CES

    当告警规则中的通知方式不满足当前使用需求时,可以对告警规则的通知方式进行修改。云监控服务提供了批量修改告警通知的功能,操作更高效。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规则”,进入告警规则界面。 在“告警规则”界面,勾选需要修改通知的告警规则,单击左上角“修改通知”。

  • 创建我的看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我的看板 用户添加监控视图之前,需要先创建我的看板。目前云监控服务支持创建20个我的看板,满足您对云服务运行情况不同的监控需求。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我的看板 > 自定义监控看板”,单击“创建看板”。 系统弹出“创建看板”窗口。

  • 导入导出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如果您想通过已有的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快速创建告警/事件模板,可以先导出目标模板,再导入告警/事件模板。本章节指导用户如何导入导出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导入自定义告警模板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告警 > 告警模板”,进入告警模板界面。 单击“自定

  • 修改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修改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当用户业务发生变更或需要对已创建的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进行重新规划时,可以对自定义模板进行修改。本章节介绍如何修改自定义告警/事件模板。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告警 > 告警模板”,进入告警模板界面。 单击

  • 管理站点监控 - 云监控服务 CES

    管理站点监控 操作场景 当业务变化或者当之前配置的站点监控规则不符合您的业务需求时,您可参考本章节修改、停用、启用或删除站点监控。 修改站点监控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 站点监控”。 单击监控站点所在行的“更多 > 修改站点监控”,或者则勾选多个监控站点,单击列表上方的“修改”。

  • 创建/删除/复制/修改通知内容模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些字段。 默认模板是云监控服务提供的用户可选择的默认告警内容通知模板,不支持修改和删除。 除了系统模板和默认模板,云监控服务还支持用户自定义创建通知内容模板。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配置通知内容模板的渠道类型、通知类型和通知内容等信息。 本章节指导用户如何创建、删除、复制和修改通知内容模板。

  • 云监控服务相关概念 - 云监控服务 CES

    发布订阅以及消息通知功能,支持用户实现一站式多种消息通知方式。借助消息通知服务,云监控服务在监控到云服务资源发生变化时,通过多种方式通知用户,让用户实时掌握云服务的运行状况。 告警规则 告警规则是指用户对云服务的某个监控指标设置阈值,当告警规则的状态(告警、恢复正常)变化时,支持

  • 添加监控视图 - 云监控服务 CES

    目前每个看板最多支持50个监控视图。 在同一个监控视图里,您可以添加50个监控指标,支持跨服务、跨维度、跨指标进行对比监控。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左侧导航的“我的看板 > 自定义监控看板”,单击需要添加监控视图的看板名称,进入我的

  • 创建站点监控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站点监控 本章节指导用户创建站点监控,通过对站点进行网络探测,实现网络质量分析、性能分析等目的。 约束与限制 一个账户最多创建20个站点监控。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在“站点监控”界面,单击右上角“创建站点监控”,进入“创建站点监控”界面。

  • 添加监控视图 - 云监控服务 CES

    前每个监控看板最多支持50个监控视图。 在同一个监控视图里,您可以添加50个监控指标,支持跨服务、跨维度、跨指标进行对比监控。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监控看板 > Dashboards”,切换到需要添加监控视图的监控看板,然后单击“添加监控视图”。

  • 批量查询监控数据 - 云监控服务 CES

    对于EVS相关指标数据,disk_name维度下,它的返回值有云服务器实例ID-盘符名和云服务器实例ID-volume-卷ID两种。 云服务器实例ID-盘符名,例如:6f3c6f91-4b24-4e1b-b7d1-a94ac1cb011d-vda(vda为盘符名)。 云服务器实例ID-volume-卷ID,例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