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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银行卡提现 提现余额时,针对以下情况,合作伙伴需要申请银行卡提现。 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交易模式变更的到账金额,原路提现失败的金额和伙伴主动申请不原路提现的金额。 签约主体为非“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在线支付时,支付宝、微信到账超过11个月,银联充值金额超过3个月的
云商店订单为什么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若您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云商店通用商品仅保留“余额支付”、在线支付下的“华为支付”和“企业网银”支付方式。 父主题: 其他
申请银行卡提现 提现余额时,针对以下情况,合作伙伴需要申请银行卡提现。 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交易模式变更的到账金额,原路提现失败的金额和伙伴主动申请不原路提现的金额。 签约主体为非“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在线支付时,支付宝、微信到账超过11个月,银联充值金额超过3个月的
账户充值 合作伙伴可以进行充值操作,当前支持在线支付或线下汇款方式进行充值。 注意事项 当伙伴和华为云的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或“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支持在线支付或线下汇款方式进行充值。 当伙伴和华为云的签约主体不是“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或“华为云计算技术有
商业信息认证时如何选择结算币种? 结算币种根据认证的签约主体获取。 父主题: 商业信息认证
当您的数电发票在电子税局的“增值税用途状态”为“已勾选”,或者“入账状态”为“已入账”时,华为云工作人员会帮您在电子税局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完成后您会收到短信/邮件提醒,您需要在收到提醒后,自行登录电子税局进行确认,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单击“我要办税”页签,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是否支持开电子发票?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伙伴中心的“销售 > 账务> 发票管理”页面,申请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支持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开具电子票);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伙伴中心的“销售 > 账务> 发票管理”页面,单击“操作”列的“更多>下载”,可以下载已收票状态的电子发票。
当您的数电发票在电子税局的“增值税用途状态”为“已勾选”,或者“入账状态”为“已入账”时,华为云工作人员会帮您在电子税局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完成后您会收到短信/邮件提醒,您需要在收到提醒后,自行登录电子税局进行确认,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单击“我要办税”页签,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在认证完成之前,伙伴无法进行结算处理。 伙伴是华为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同名非IOI伙伴,若伙伴在进行商业信息认证时提交的银行账号、华为签约主体、签约币种与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即伙伴使用新的银行账号,则需要上传银行确认函。 若伙伴需要使用新的银行账号,则需执行下文“商业信息首次认证”的步骤1~步骤10,下载银行确认函。
赋能云对账 已签署赋能云合同的伙伴可在伙伴中心查看赋能云对账记录。 操作步骤 使用合作伙伴账号登录华为云。 单击页面右上角账号下拉框中的“伙伴中心”,进入伙伴中心。 在顶部导航栏中选择“销售 > 账务 > 赋能云对账”。 进入“赋能云对账页面”,可查看赋能云对账记录,包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流程状态和创建时间等内容。
状态变更为“已开票”后,接收邮箱将会收到发票。 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无需邮寄。索取发票申请审核通过后,伙伴在发票列表中,单击“操作”列的“下载”,即可下载该已开具的电子发票。 待开票金额超过100万,不支持开电子发票。 伙伴开具电子发票时,可对接收邮箱进行设置。设置后,当发票状态变
生成解决方案配置单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合作伙伴首先需要生成解决方案配置单并就配置单中的信息与客户达成一致。解决方案配置单是针对具体客户、具体项目的解决方案配置清单,可由两种方式生成: 场景一:线上配置器生成解决方案配置单 合作伙伴在华为云官网解决方案栏目中在线生成解决方案配置单,保存在解决方案配置中心配置单管理模块。
赋能云对账 已签署赋能云合同的伙伴可在伙伴中心查看赋能云对账记录。 操作步骤 使用合作伙伴账号登录华为云。 单击页面右上角账号下拉框中的“伙伴中心”,进入伙伴中心。 在顶部导航栏中选择“销售 > 账务 > 赋能云对账”。 进入“赋能云对账页面”,可查看赋能云对账记录,包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流程状态和创建时间等内容。
如何下载伙伴计划证书?证书有效期如何查看? 如何申请请款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伙伴最多可以设置多少个销售账号? 总经销商如何查看并导出其名下二级经销商的业绩明细? 签约主体变更的影响有哪些? 消费看板的统计规则是什么? 如何变更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月结95峰值计费产品
注意事项 以下客户伙伴不可以报备: 国际站注册的客户; 已关联伙伴的客户; 已被其他伙伴报备的客户; 客户为消费者云用户; 已经与华为云签约合同的客户; 存在现金消费记录且未被华为云直销团队跟进的未企业实名认证的客户; 财务托管企业子客户; 已加入华为云奖励推广计划的客户。 以下客户伙伴可以申请人工审核报备:
注意事项 以下客户伙伴不可以报备: 国际站注册的客户; 已关联伙伴的客户; 已被其他伙伴报备的客户; 客户为消费者云用户; 已经与华为云签约合同的客户; 存在现金消费记录且未被华为云直销团队跟进的未企业实名认证的客户; 客户账号为财务托管企业子(资源账号或云账号)账号; 已加入华为云奖励推广计划的客户。
当您的数电发票在电子税局的“增值税用途状态”为“已勾选”,或者“入账状态”为“已入账”时,华为云工作人员会帮您在电子税局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完成后您会收到短信/邮件提醒,您需要在收到提醒后,自行登录电子税局进行确认,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单击“我要办税”页签,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当您的数电发票在电子税局的“增值税用途状态”为“已勾选”,或者“入账状态”为“已入账”时,华为云工作人员会帮您在电子税局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完成后您会收到短信/邮件提醒,您需要在收到提醒后,自行登录电子税局进行确认,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单击“我要办税”页签,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馈交易履行信息”。 在交易履行证明(POP)反馈页面,反馈相关信息(合同中解决方案联合销售商品的合同签定日期、合同成交额、合同有效期)。 配置单的生成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可正常提交。 配置单的生成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不超过15天:需要关联机会点后可提交。 通过线上配置器生成
注意事项 以下客户伙伴不可以报备: 国际站注册的客户; 已关联伙伴的客户; 已被其他伙伴报备的客户; 客户为消费者云用户; 已经与华为云签约合同的客户; 存在现金消费记录且未被华为云直销团队跟进的客户; 财务托管企业子客户; 已加入华为云奖励推广计划的客户。 以下客户伙伴可以申请人工审核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