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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 ICP备案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 基础信息校验 - ICP备案

    )。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其他表格类备案材料,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对应项下查看样例、下载模板。 已下载最新版本华为云APP。 PC端操作步骤 场景一:账号下无备案信息 在PC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主体信息。 选择“地域”。 企业:企业备案地域需与营业执照所在地保持一致

  • 转移备案 - ICP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

  • 网站标明备案号 - ICP备案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 注销主体 - ICP备案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

  •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 ICP备案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

    APP,注销后将无法重复继续使用(备案服务器仅支持一次性备案,注销后无法重复使用)。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中,选择需注销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果未找到“注

  • 产品介绍 - ICP备案

    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Tenant Administrator:全部云服务管理员(除IAM管理权限),拥有该角色权限的IAM子用户默认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

  • 初审进度 - ICP备案

    如涉及备案信息修改,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您在备案系统注册的邮箱,邮件内容可能包含:问题点修改建议、备案申请期间注意事项,以及需要补充哪些资料等重要信息,请注意查收并按指导安排处理。 初审通过后,华为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提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 华为云初审: 您提交系统信息后,

  • 填写主体信息 - ICP备案

    置在原有证件上,”点击修改”进行替换,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改正。 核实联系方式是否有效,如需要变更请进行验证。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证件类型不支持修改 图5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 如选择新的主体负责人。 请您按照您的证件选择证件类型,并上传证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身份信息。 图6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

  • 怎样选择“云服务类型” - ICP备案

    使用专属云备案时,选择“专属云”。 选择云服务:专属云需包年1年及以上。如果不满足条件,系统无法搜索到对应资源。 NAT网关 使用“公网NAT网关”备案时,选择“NAT网关”。 选择云服务: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如果不满足条件,系统无法搜索到对应资源。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 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息服务负责人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

  • APP备案过程中是否影响使用? - ICP备案

    差异)前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APP相关信息与材料,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期间APP可正常使用。 如您在2023年9月1日后,有新的APP在分发平台申请上架,或历史下架的APP需重新申请上架,需先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后再申请上架应用,备案通过后APP才可正常使用。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 ICP备案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 备案类型 - ICP备案

    备案类型 如何选择备案类型 不同的备案类型在备案流程中需要提供的信息略有差异。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的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的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

  • 备案新增错误 - ICP备案

    备案新增错误 驳回原因: 备案类型错误。 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华为云)等备案类型错误。华为云备案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备案类型错误,通常是因为信息输入错误导致,如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错误或证件号码错误等。 修改措施: 核对您输入的信息(如主办

  • 取消接入 - ICP备案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取消接入”按钮。

  • 迁移备案 - ICP备案

    吉林省、 辽宁省、 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山东省、海南省。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并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我的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页面,在“我已成功备案的网站”栏,查找待更换主体的网站,并单击“操作”列下的“更多 > 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

  • 什么是“用于备案的资源” - ICP备案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每个NAT网关可备案10个网站/APP。 请确认您已购买上述任意一资源用于ICP备案。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或APP备案。请更换资源进行备案。

  •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 - ICP备案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的信息需要与备案的主体单位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如果无法获取到同时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的页面,请在域名系统中截取基本信息界面。 例如页面中仅显示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没有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则截取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的页面。 如果您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