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系统填写
深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接入服务企业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的责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网站主办者对提交的备案信息真实性负总责。网站主办者为单位、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自2021年6月1日起,接入服务企业应告知网站负责人如实提供备案信息的
备案支持API方式吗 按照备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备案主办者在办理ICP备案时需要完成真实身份核验,所以,无法通过API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 请您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或下载华为云APP,进行备案申请。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支持:填写“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资料”。 不支持:“真实性核验”操作。需在APP端/手机扫码操作。 新增接入 √ 新增备案(原备案在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
APP解析不一致 整改通知: IP实际解析与备案中IP地址不一致。 可能原因: 已备案域名存在解析大陆境外IP、其他接入商IP情况。 整改建议: 需修改解析与备案信息填写的IP保持一致,或提交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信息中填写的IP。 父主题: APP信息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新增接入 空壳主体需注销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
河北注销网站备案申请表 山西 山西注销网站备案申请表(企业) 山西注销网站备案申请表(个人) 内蒙 内蒙古注销申请表 内蒙古新增接入承诺书(个人) 内蒙古新增接入承诺书(企业) 上海 上海域名授权书 上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负责人授权书模板 上海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企业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新
支持:填写“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资料”。 不支持:“真实性核验”操作。需在APP端/手机扫码操作。 新增接入 √ 新增备案(原备案在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
APP图标有何要求? 应用图标不得为系统图标,避免被用户误认为是系统应用; 应用图标不得包含误导用户点击的元素,如在没有新消息的情况下显示代表有新消息的数字角标。 还需遵守当地监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父主题: APP备案FAQ
com/usermanual-dns/dns_usermanual_06058.html 若您域名配置的非华为云解析,具体关闭方法请咨询对应接入商。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确认不一致,请执行如下操作: 创建信息模板。 个人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个人用户)。 企业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企业用户)。 变更域名所有者,具体请参见域名过户。 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 在域名服务商处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企业门户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企业门户备案FAQ
同一个公司,在第三方服务商提交备案了域名A,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域名B吗? 如果为首次备案,在域名A备案完成之前,域名B不可备案。需在域名A备案成功后,再去备案域名B。 如果为新增网站或新增接入,则无影响。 父主题: 备案基础
域名证书 若在华为云注册的域名,在域名列表页,单击域名名称,在域名信息页单击“域名证书”即可获取域名证书。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域名列表页。 在域名列表栏,单击待下载域名的名称。 图1 域名列表 在“域名信息”详情页,单击上方栏的“域名证书”。 图2 域名信息 在“域名证书”页面,单击“下载证书”。
吉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提交。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不用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吉林政府机构网站需要提供《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性 ICP
已备案的网站或APP与备案信息不符、不合规 管局审核网站备案时,多数会查看主体下已备案的网站或APP是否正常,网站或APP内容是否与备案信息相符,是否在页面放置备案号及工信部链接等,如不合规,将退回新的备案申请。 解决方法:针对具体退回原因修正网站或APP内容或变更备案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管局审核。 父主题: 管局退回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无论是否涉及经营性,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均需要办理ICP备案,并取得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