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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通用商品平台费发票 支持商家按需申请,待申付成功后,华为云云商店开具平台费发票给商家。 注意事项 华为云云商店仅针对通用商品交易收取平台费。 商家确认账单前请在“商家信息”中维护好发票模板,待申付成功后系统默认根据您维护的发票模板对平台费开票。 平台费的开票类型如果是增值税普
平台费用规则 弹性平台费比例说明 如需申请其他的平台费比例,可与华为生态经理进行协商,具体要求请参考《商品发布说明》。使用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则无需协商。 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 2022年11月11日起,云商店新发布商品的默认平台费分成比例如下。 商品接入类型 ISV分成比例 华为分成
商家入驻 商家入驻
通用商品发布 通用商品发布
联营商品发布 联营商品发布
创建商家优惠 创建商家优惠 商家可自行创建Private Offer并进行销售分成,也可接收客户服务商创建的客户需求并创建对应的Private Offer,由客户服务商获得销售分成。 Private Offer仅限联营商品可以创建。 入口 说明 图例 直接创建 选择左侧导航栏“销
申请商家营销支持 申请商家营销支持 前提条件 商家GMV≥200万,并提交商家加速计划申请签署《商家营销支持支付协议》,完成签署后刷新页面即可进入商家营销支持申请页面。 创建申请 点击左侧导航的“合作申请 > 商家营销支持”,点击“新建申请”。 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如未填写完左下角可保存草稿。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发布说明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发布说明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涉及商家与买家、华为云三方,因此商家拟定条款时应使用云商店提供的模板《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模板》,根据模板内注释要求修改(如下图,下载模板后可见),常见错误如下,请在填写之后对照检查: 未使用联营服务条款模板更新。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商品服务协议为线上协议,该协议为商家与买家之间的双方协议 ,下单时勾选生效,线下合同不适用于该场景,协议中不可有留白待填写、盖章生效、签约地点等内容,请调整或下载参考样例模板进行修改,模板可通过点击填写处下方提示中的《通用商品服务协议模板》进行下载。
License类商品线上系统识别码/硬件识别码服务监管(License1.0) 服务监管总体流程 图1 License类商品线上服务监管流程 联营商品订单,赋能云场景及基地云场景需“华为云复核”,其他场景订单验收遵循商家自定义验收规则 注意:什么是赋能云场景请参照联营商品赋能云场
状态码 HTTP响应状态码如下表所示。 状态码 编码 错误码说明 100 Continue 继续请求。 这个临时响应用来通知客户端,它的部分请求已经被服务器接收,且仍未被拒绝。 101 Switching Protocols 切换协议。只能切换到更高级的协议。 例如,切换到HTTP的新版本协议。
状态码 HTTP响应状态码如下表所示。 表1 HTTP响应状态码 状态码 编码 错误码说明 100 Continue 继续请求。 这个临时响应用来通知客户端,它的部分请求已经被服务器接收,且仍未被拒绝。 101 Switching Protocols 切换协议。只能切换到更高级的协议。
钥由商家服务器自行保管,规范采用:RSA加密(秘钥长度>=3072bit,填充方式OAEP) 支持使用平台:选择集成联营kit后,分发到其它平台端使用 ① Welink开放平台 ② 工业软件云(工业软件SaaS服务中心) 点击提交按钮,则会生成应用ID和密钥。 该ID和密钥在用户
守商家规范,具体内容请参见商家协议和规范。 通用商品平台费规则 自2019年5月1日,云商店对所有通用商品执行平台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所有通用商品按订单交易金额的5%收取平台服务费。详细公告见《关于华为云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减半优惠政策的通知》。 快速入门 商家成长地图
协议 商家协议 用户协议
商家协议 您使用云商店平台的期间,在不同场景下涉及签署以下协议: 表1 商家协议汇总 签署页面 协议名称 签署方 相关指引 入驻云商店 《云商店通用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商家+华为云 商家入驻 发布通用商品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 商家+用户 通用商品发布 加入联营伙伴计划 《云商店联营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规范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云商店商品安全审核标准3.0
用户协议 您使用云商店平台的期间,在不同场景下涉及签署以下协议: 表1 用户协议汇总 签署页面 协议名称 签署方 购买通用商品 《云商店通用商品用户协议》 用户+华为云 《商品服务协议》 用户+商家 购买联营商品 《云商店联营商品用户协议》 用户+华为云 《商品服务支持条款》 用户+商家+华为云
关于云商店涉及服务监管订单取消系统最长365天限制,系统将不再自动闭环订单的通知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名义,欺骗混淆”情形。 处罚结果: 下架华为云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中对应该商家的规格; 下架该商家在云商店的联营商品(名称:泰克产教融合实训云平台); 该商家将被列入黑名单,期限6个月,期限内禁止商家商品上架至华为云云商店。 请华为云云商店商家共同维护云商店秩序,遵守《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服务好我们的每一个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