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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状态 - ICP备案

    备案状态 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填写了备案信息的订单,登录备案系统能查看到当前进度,实际进度有更新时系统会自动刷新。 表1 备案订单状态一览 状态 说明 后续操作 待完善备案信息 表示备案订单暂未提交初审。 请单击“继续备案”尽快完善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

  • 修订记录 - ICP备案

    更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链接。 2020-07-07 第六次正式发布。 修改 “云服务类型”的参数说明,补充示例。 2020-05-29 第五次正式发布。 新增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主体信息”的参数说明,包括:补充手机号码归属地不一致的说明。

  • APP图标有何要求? - ICP备案

    应用图标不得为系统图标,避免被用户误认为是系统应用; 应用图标不得包含误导用户点击的元素,如在没有新消息的情况下显示代表有新消息的数字角标。 还需遵守当地监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父主题: APP备案FAQ

  • 什么是ICP备案号 - ICP备案

    您提交的备案申请经工信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会下发一个号码,该号码即为“备案号”。 例如:网站备案号采取主体与网站结合编码的方式,由三部分组成:(省简写)ICP备+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如:京ICP备00000000号-*。

  • 换一台新的华为云服务器需要变更备案吗 - ICP备案

    并且,通信管理局会定期核查备案接入信息的一致性,若排查到实际解析的华为云IP不是当时备案时的IP,会要求整改备案信息,需要您提交变更备案进行修改,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网站的正常访问。 变更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使用APP变更备案或使用PC变更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 华为云视频核验 - ICP备案

    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

  • 个人数据保护机制 - ICP备案

    个人数据保护机制 为了确保您的个人数据(例如邮箱、手机号码、证件号码等)不被未经过认证、授权的实体或者个人获取,备案系统通过加密存储个人数据、控制个人数据访问权限以及记录操作日志等方法防止个人数据泄露,保证您的个人数据安全。 收集范围 备案系统收集及产生的个人数据如表1所示。

  •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 - ICP备案

    如果您是在华为云购买的域名,可按照如下方式获取信息: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域名与网站 > 域名注册”。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域名注册 > 域名列表”。 您可以在域名列表栏查看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信息,单击域名名称查看详情,并进行截图。

  • 基本概念 - ICP备案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体信息中的负责人。单位备案,大部分管局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网站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网站信息中的负责人,也是网站的主要负责人。单位备案必须为单位内员工,可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内其他网站建设管理者;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 备案限制 - ICP备案

    备案限制 使用华为云备案系统时,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具体限制条件请参见表1。 表1 备案限制说明 限制项 说明 基本条件 如果您的域名要在华为云进行备案,需要购买华为云中国大陆内节点服务器(包周期)和IP。

  •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需要做什么? - ICP备案

    网站负责人在进行真实性核验时,除了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真实性核验,还需执行如下操作: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网站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 内蒙古管局要求 - ICP备案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编办证明)。 涉及医院需上传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医疗广告审查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 取消接入 - ICP备案

    如果属主动申请且有新的接入商,建议先在新的接入商处完成转接入备案,否则您的备案信息可能会被通信管理局注销。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 经营性备案 - ICP备案

    经营性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 ICP备案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什么是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 ICP备案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https://jsca.miit.gov.cn/xyjg/hlwgl/art/2021/art_5eb94aa49a3e490db91e837e1ab9ca4d.html 父主题: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 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 - ICP备案

    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ICP备案

    网站负责人信息:指备案系统网站信息中的负责人,也是网站的主要负责人,单位备案必须为单位内员工,可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内其他网站建设管理者;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如果网站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是同一个人,请勾选“复用**信息”。

  •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 ICP备案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问题描述 填写备案申请,输入域名后系统无法提交,并提示“域名不存在”或“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 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地与申请备案主体地址不一致需要修改吗? - ICP备案

    无需修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地为云服务器区域由系统自动生成,与备案主体归属地区无关。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