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特别地, 对于6月21日前提交至接入商初审,但未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的ICP备案申请,需要补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对于6月21日前已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但是被驳回的ICP备
企业备案个人成立的工作室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公章的不可以进行备案,必须要有和营业执照对应的公章盖章才可以。个体工商户都是要有公章的。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同一网站备案号下多个网站,访问各域名打开首页时,必须与备案系统中域名对应的网址首页保持一致。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违规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网站不再使用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2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华为云购买的域名: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确认不一致,请执行如下操作: 创建信息模板。 个人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个人用户)。 企业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企业用户)。
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不能是法定代表人。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故障排除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打开华为云APP网站备案,界面白屏 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支持网站迁移。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身份证地址非本省的,需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需填写两个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是同省的。 个人备案对于是否是本省的身份证没有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个人备案对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法提供公章的可以法定代表人按手印。有字号的按企业备案,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必须以法定代表人做负责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的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故障排除
操作场景(PC端) 对于已完成备案的网站,如需更换主体,在ICP备案属地管局支持的情况下,无需注销网站重新备案,可提交网站迁移备案申请,在业务不中断的情况下,将网站迁移至新的主体。 约束与限制 迁移的目标主体需要有独立的华为云账号。 当前账号和迁移的目标账号下都不能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如果有正在进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通过华为云提交App备案申请后,华为云初审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初审完成后将转交给管局进行终审,各省管局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公布备案信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
需提供备案中全部域名的域名证书。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地址需要写几个。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关闭无要求,如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在底部中央悬挂备案号,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
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以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查询结果显示的时间为准)。 备案域名已通过实名认证,如您是在华为云购买的域名,请参见华为云域名实名认证。如您是在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请咨询您的域名服务商,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实名认证信息(含域
接入网站变更主体时, 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接入APP变更主体时,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新增网站或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新增网站变更主体时,主体、网站负责人都需进行短信验证。 新增APP变更主体时,需要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新增APP主体无变更时,无需短信验证。
//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的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手机号码只要是本人使用就可以,可以是外省的。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人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需要法人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