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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的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的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的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解决方法 可能原因 解决方法 您注册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可能未通过国家批复。 系统根据工信部公示的域名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空壳主体不能直接新增网站或新增APP备案,需要先注销再备案。 注销空壳主体 空壳主体是没有接入商的,因此需要向管局提交申请,线下注销空壳主体备案。 登录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方式。 负责人信息:指备案系统APP信息中的负责人,也是APP的主要负责人,单位备案必须为单位内员工,可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内其他APP建设管理者;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如果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是同一个人,请勾选“选择**负责人”。反之,请勾选“填写新负责人”,并填写负责人信息,具体请参考表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唯一性。(一个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主体下的网站)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4.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5.同主
说明: 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不一致时,即域名注册者为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备案系统。 相关链接: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修改域名所有者 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证件住址:个人备案请填写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上的地址。
域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备案号标号规范:“粤ICP备xxxxxx号”,链接到http://beian.miit.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