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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商店的平台费如何收取 自2019年5月1日,云商店对所有通用商品执行平台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所有通用商品按订单交易金额的5%收取平台服务费。详细公告见《关于华为云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减半优惠政策的通知》。 父主题: 账单和结算
管理平台费发票 支持商家按需申请,待申付成功后,华为云云商店开具平台费发票给商家。 注意事项 华为云云商店仅针对通用商品交易收取平台费。 商家确认账单前请在“商家信息”中维护好发票模板,待申付成功后系统默认根据您维护的发票模板对平台费开票。 平台费的开票类型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商品销售区域配置 服务商可对商品的销售区域进行配置,只有该用户账号的注册地在商品可销售区域范围内,才可购买商品。 如:需要购买该商品的用户账号注册地为“香港”,商品必须勾选Sparkoo Technologies Hong Kong Co., Limited的“Hong Kong
如何切换区域 在云商店买家中心页面,单击左上角“控制台”,进入云服务控制台页面 在控制台页面上方导航栏,选择区域即可进行区域切换。 父主题: 商品购买
平台费用规则 弹性平台费比例说明 如需申请其他的平台费比例,可与华为生态经理进行协商,具体要求请参考《商品发布说明》。使用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则无需协商。 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 2022年11月11日起,云商店新发布商品的默认平台费分成比例如下。 商品接入类型 ISV分成比例 华为分成
《云商店联营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云商店商家隐私声明》 《云商店众包平台服务商合作协议》 用户 《云商店通用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联营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自服务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用户隐私声明》 《云商店众包平台用户协议》 客户服务商 《云商店联营商品经销商合作协议》 《云商店客户服务商合作协议》
名义,欺骗混淆”情形。 处罚结果: 下架华为云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中对应该商家的规格; 下架该商家在云商店的联营商品(名称:泰克产教融合实训云平台); 该商家将被列入黑名单,期限6个月,期限内禁止商家商品上架至华为云云商店。 请华为云云商店商家共同维护云商店秩序,遵守《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服务好我们的每一个客户。
下: 自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起,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 本次平台费调整规则仅适用于平台费比例为5%的通用商品;平台费比例不是5%的商品仍按照基础分成进行结算,不参与本次调整。 平台费减免政策: 单个商品分成在当前基础分成基数上(95%),基于月度的
公告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云商店涉及服务监管订单取消系统最长365天限制,系统将不再自动闭环订单的通知
规范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云商店商品安全审核标准3.0
如个人数据用于自动化决策、个性化推荐,画像、营销广告,须获得用户单独同意,并向用户提供便捷的拒绝/撤销机制。 数据安全 伙伴应遵从所在国家、区域的数据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处理活动合法合规。伙伴数据若涉及中国数据安全法中的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应遵从监管要求完成申报、备案、安全风险/安全事件上报等工作;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商家在参与华为云云商店时,必须始终遵守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如商家未遵守相关条款或条件,华为云有权采取下架商家产品、终止与商家合作等措施,对华为云造成损失的,华为云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所有损失。 具体的规定和政策见《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父主题: 规范
完成华为认证、鲲鹏认证(含公有云平台、Stack平台) 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主界面选择认证类型:华为认证、鲲鹏认证。 华为认证——认证平台含:华为云公有云平台、华为云Stack平台 鲲鹏认证——认证平台含:华为云公有云平台(鲲鹏)、华为云Stack平台(鲲鹏) 加入合作伙伴能力计划
商品属性分为平台预置属性和自定义属性,其中 : 平台预置属性为系统使用,不支持修改,商家自定义商品时也无法使用;自定义属性是由商家根据商品规格特点,在发布商品前自定义的,支持修改。 自定义属性的名称,不能与平台预置属性名称重复(包括中英文名称),请您在定义属性时注意,当前平台预置的属性名称(中英文)有:应用名称
咨询服务类商品是指将商家提供的咨询服务作为商品。云商店平台提供跳转到商家官网的链接,交易并不在云商店上。 操作步骤 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单击左侧导航的“商品管理 > 我的商品”。 单击页面右上方的“发布商品”。 进入“发布商品”页面。 在“接入类型”区域,选择“咨询服务”。 在“接入信息”区域,根据页面提示信息,
协议签署及查看 为了遵循各国当地的法律法规,商家需根据目标销售区域,选择与对应的华为云主体签署商家协议,以便在当地销售。各华为云主体及可销售区域关系表见商品销售区域配置。 商家首次入驻时,默认与Sparkoo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签约,已签约协议详见协议查看。
归属BD及商品所属商家。请商家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与一线和客户联系,加快项目交付。 通知规则:针对服务监管超过180天未完成交付订单,系统自动发送预警。 通知频率:每周一次(每周一上午9:00) 通知对象:(1)客户所属BD :发送手机短信和应用号;(2)商品所属商家:发送邮件
上架流程 前提条件 发布数据资产类商品前,您需要先前往DataArts Studio平台获取资产ID用以绑定商品业务信息,具体操作指导请参见《如何创建数据资产》。 商家在DataArts Studio平台获取资产ID的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邮件联系 xukun.xu@huawei
服务”,找到已购买的目标License商品,点击右侧操作列的“启动部署”,进入部署页面。 在部署页面,配置资源信息。 在部署区域弹框中,选择需要部署的区域,并选择软件版本、部署模板后,单击“确定并同意授权”。 进入配置页,核对模板信息后,单击“下一步”。 在配置页面设置相关云服务
订单和交易结算机制 归属账期 包年包月的新购订单,以实例或服务订单实际开通成功时间点计算所属结算账期; 包年包月的续费订单,以商品或服务订单实际生效时间点计算所属结算账期; 按需付费的交易,以商品或服务实际消费的时间点计算所属结算账期。 退订结算规则 当华为云用户申请退款并经华为云确认符合退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