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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涉及经营性,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均需要办理ICP备案,并取得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 在完成ICP备案并获取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后,您还需要完成如下操作: 图1 ICP备案后处理 经营性备案(可选) 如果您的网站涉及经营性,如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
网站信息 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即可。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个人备案前缀不相同的域名数超5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注册证书和网站建设方案书,连同主办单位有效
针对首次备案、有主体新增和无主体新增备案类型,单次备案订单中新增域名个数需要小于等于3个。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
个人网站名称不能以域名、姓名命名,不能包含公司、组织等类型的字眼。 网站名称需能体现网站内容,不可超出主体权限范围。 网站名称要求三个字以上(含三个字)。 企业网站名称要求 与主体有实际关联关系,推荐使用公司全称或简称作为网站名称。 个人网站名称要求 个人名义主办的网站类型主要有:工作经验分享(技术、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取消接入”按钮。 选择取消接入的验证对象及原因,并单击“下一步,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