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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管局要求 下载备案材料模板 备案场景 通用备案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ND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云速建站 快速入门 快速完成ICP备案 04 公安备案/经营性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证件示例图 图4 网络出版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药品和医疗器械 审批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农药、化工生产企业审批) 证件示例图 图5 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文化 审批材料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日期:首次备案通过日期(可在工信部网站公共查询审核通过时间)。 主域名:请填写真实已备案域名。 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获取,或至域名注册商域名管理后台获取。详细指导,请参见域名证书。 从域名:能访问该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的其它域名。 IP:请填写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化学类药品由工信部颁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部分省市支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部分省市支持) 说明: 《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部分省市支持作为前置审批文件,北京、山东等省份进行ICP备案可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作为前置审批文件,具体请以审核结果为准。
常见政策法规 具体政策法规,请参见工信部平台“政策文件”专栏: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lawStatute。
(法定代表人除外)。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需提供本次备案的域名证书。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除新增接入,变更主体,其余网站名称需要跟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或简称,如客户提交商标证书等资料可以提交。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负责人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主体信息资料、互联网信息资料的详细介绍,请参见准备备案材料。 前置审批文件:需要提供前置审批文件的行业,请参见前置审批。 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
备案场景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DN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
未备案域名未关闭解析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未备案成功的网站须关闭解析,请您关闭直至备案结束。 若您域名是在华为云配置的解析,关闭方法可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ns/dns_usermanual_06058.html
如有变化,请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内蒙古 《党政机关网站资格复核申请表》 如有变化,请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云南 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贵州 《标识证书》、《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审申请表》 如有变化,请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备案申请中填写的信息需与编办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初审会予以驳回。
根据界面提示上传资料,如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常见问题: 必须在APP端上传资料&真实性核验吗 法人授权书在哪下载 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域名证书 真实性核验 常见问题: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真实性核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吗 真实性核验不通过,为什么 备案信息上传真实性核实视频要求:互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xx可以用于备案吗 .xx域名可以备案吗 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商及批复的域名后缀,可以参考工信部域名查询网站https://domain.miit.gov.cn/进行查询。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 如果想备案,您需要重新在工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请您务必保证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将面临整改、关停风险。 按照《中华
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_faq/zh-cn_topic_0000001960172580.html
省简写)ICP备+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如:京ICP备00000000号-*。 您需要在网站最下方显示备案号,并能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 父主题: ICP备案号FAQ
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个人/单位性质,网站底部中央需悬挂对应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