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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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管局审核是各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华为云无法对此步骤进行催审,请您耐心等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如是学校类型,可只提供办学许可证,域名实名认证可用法人认证信息。需在主体栏备注。 河北的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不能是跨市。(如证件住址在郑州市。通讯地址不能填南阳市。
分类 子项 生活服务 生活缴费、招聘、工具、家政、婚庆、房地产、母婴、共享服务、丽人、洗浴保健、宠物、法律咨询、公正、电子认证、拍卖、专利/商标代理、亲子/司法鉴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公共印章刻制、公司转让信息服务、一般财务服务、公关/推广/市场调查、网络代理、企业管理
已经购买了华为云服务器,但备案时选择不了? 什么是“用于备案的资源” 为什么提示“备案授权码无效”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备案授权码一次可以备案几个域名 中国-香港区域的华为云服务器可以生成备案授权码吗?
管局 即通信管理局。按照备案法律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需向属地通信管理局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取得网站备案号。 各地通信管理局政策要求,请参见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接入商 即网络服务接入商。如您使用的是华为云资源,则华为云为您的网络服务接入商,简称“接入商”。
备案期间网站的域名需要暂停解析吗 在新增备案(首次备案)、新增网站期间,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备案的网站不允许对外开放。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需要将域名转入华为云吗 域名不需要转入华为云,如果需要华为云的域名解析生效,需要在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管理平台把域名的DNS服务器地址改为华为云的DNS(默认48小时生效): ns1.huaweicloud-dns.com:中国大陆各区域DNS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 如果想备案,您需要重新在工信部已批复的国内域名注册商处购买(如华为云、万网、新网等),并且购买的域名后缀需要经过工信部批复。
您提交的备案申请经工信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会下发一个号码,该号码即为“备案号”。 例如:网站备案号采取主体与网站结合编码的方式,由三部分组成:(省简写)ICP备+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如:京ICP备00000000号-*。
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
如选择使用“备案授权码”办理备案,每台弹性云服务器可生成5个备案授权码,为5个不同主体办理备案。具体操作请参见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如果需要备案的域名较多,请增加购买ECS的数量,并使用备案授权码办理备案。 一个企业门户支持备案3个域名。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但是如果您后期在华为云做接入备案,接入成功后您需要拥有域名解析华为云的云服务器,可以生成一个二级域名,将二级域名解析华为云,顶级域名解析原服务商。 父主题: 接入备案FAQ
方式二: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仅支持查询已备案成功的ICP备案。对于备案中的订单,请参考方式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查询。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2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如果您没有提交过ICP备案,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相关资料,办理ICP备案。
学习管局规则 因各地通信管理局(简称管局)要求不同,需要准备的备案资料也有所不同,建议您先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局的备案规则,详情请参见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在华为云ICP备案管理系统,通过变更备案修改原备案信息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具体操作请参见变更备案。
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性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