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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标明备案号 - ICP备案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 ICP备案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指基于安卓、iOS等平台操作系统的开发的原生App,并且App后台服务使用了华为云资源时,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APP备案。 网站备案指域名解析至华为云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并且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网站备案。 说明:对于已

  • 电子版证件问题 - ICP备案

    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国徽不得遮挡)。 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 - ICP备案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的信息需要与备案的主体单位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如果无法获取到同时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的页面,请在域名系统中截取基本信息界面。 例如页面中仅显示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没有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则截取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的页面。 如果您是在

  • 备案信息需有效真实 - ICP备案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备案申请时,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相关法条如下: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

  • 山东管局要求 - ICP备案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到前置审批类的,即使网站内容跟这些信息没有关系 ,也需办理前置审批。 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涉及宗教的,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手机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 西藏管局要求 - ICP备案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经营范围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且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名称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相符。

  • 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5次以后,第6次输入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请联系接入商查询核验结果”。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退回后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5分钟左右即可收到验证短信。如没有收到,您也可以访问“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手动发送验证短信。

  • 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5次以后,第6次输入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请联系接入商查询核验结果”。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退回后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5分钟左右即可收到验证短信。如没有收到,您也可以访问“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手动发送验证短信。

  • 备案流程 - ICP备案

    需时长约1—22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长以实际操作时间为准。 备案步骤 验证备案类型 登录备案系统并填写信息,系统将根据您所填写的域名,自动识别您要办理的备案类型。 填写备案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的主体信息和互联网信息,上传证件照片等备案材料,并完成真实性核验。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华为云进行审核。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 ICP备案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单击“我要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打开“我的ICP备案”页签,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栏查看待修改的备案订单。 修改备案订单。 单击“操作”列下的“继续备案”,打开“预览资料”页面。 单击,进入编辑模式,修改备案订单信息。 系统支持在PC端修改主体信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

    请注意如您购买的是ECS,如已备案5个域名或APP,注销后将无法重复继续使用(备案服务器仅支持一次性备案,注销后无法重复使用)。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中,选择需注销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果未找到“注

  • 权限管理 - ICP备案

    不需要切换区域。 如表1所示,包括了备案的所有系统角色。 表1 备案系统角色 角色名称 描述 依赖关系 Beian Administrator 备案服务管理员 N/A 表2列出了备案操作与系统权限的授权关系。 表2 备案操作与系统权限的关系 操作 Beian Administrator

  • 注销主体 - ICP备案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

  • 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负责人手机号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

  • 取消接入 - ICP备案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取消接入”按钮。

  • 迁移备案 - ICP备案

    川省、湖北省、 吉林省、 辽宁省、 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并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我的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页面,在“我已成功备案的网站”栏,查找待更换主体的网站,并单击“操作”列下的“更多 > 迁移网站”。

  • 最新动态 - ICP备案

    短信验证不通过 2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官网迁移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官网更新为:https://beian.miit.gov.cn/ 商用 N/A 2020年3月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阶段 相关文档 1 支持“转移备案” 对于同时拥有多个华为云帐号的用户,系统支持将帐号A下已备案完成的主体、网站转移到帐号B下。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 ICP备案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应选择变更网站后,在网站域名列表中删除不使用的域名并重新提交审核。 只有在华为云备案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才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在华为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一次只能注销一个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