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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 NetEco系统已预置了资产的通用属性,若用户在新增设备时,预置的资产属性无法满足用户需要,用户可以自定义资产属性。 前提条件 已具备“资产属性”的操作权限。 操作步骤 选择“运营管理 > 资产管理 > 资产配置”。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资产属性”。 可选:若需将新增
电价配置 电价策略 电价单位 当前配置 父主题: 能效配置
自动上架设备 根据从现场获取的机柜和U位信息,自动上架设备。 前提条件 已具备“容量规划”和“资产台账管理”的操作权限。 已开启U位管理功能,并选择资产标签粘贴位置。具体操作请参见设置容量开关。 操作步骤 安装设备和连接线缆。 在数据中心机房,运维工程师按照规划设计,将设备安装到指定机柜内并连接好线缆。
CA服务配置流程 根CA直接签发终端实体证书 如图所示,在NetEco上启用CA服务并且只部署一个CA,作为根CA同时也是最末级CA,用来给NetEco、服务/设备等签发终端实体证书。该根CA作为最末级CA,只能签发终端实体证书,不能再签发下级子CA。 该场景适用于规模较小的组网,且网络设备数量不会超过NetEco
设置通知参数 创建通知用户 创建通知用户组 设置流量控制 创建通知模板 设置远程通知规则 父主题: 远程通知
同步资产 当初次接入基础设施或基础设施发生了较大变更时,用户可以通过手动方式将“组态配置”页面中创建的基础设施数据同步到“资产台账”页面中。 前提条件 已在“组态配置”页面创建基础设备。 已具备“资产同步”的操作权限。 已创建资产类型和基础设备类型的映射关系,具体操作请参见管理分类映射。
维修设备 记录并跟踪库存设备或IT机柜内的设备在维保期间的整个维修过程。其中,IT机柜内的设备维修流程中的下架、上架操作需在“容量规划”页面中进行,因此用户需要具备“容量规划”的操作权限,否则设备下架和上架操作不可用。 前提条件 已具备“资产台账管理”和“容量规划”的操作权限。 背景信息
容量规划 管理容量视图 配置机柜信息 创建工单 资源出租 父主题: 容量管理
运营管理 日常操作 资产管理 容量管理 运营分析
订单变更 订单变更提供了边缘数据中心管理服务的商务套餐订单变更功能,租户可以通过该操作来变更套餐。 在华为云主页选择“产品 >企业应用 > 企业网络 > 边缘数据中心管理EDCM”。 在“边缘数据中心管理 EDCM”页面中,找到需要变更的订单,单击操作列的“变更”。 图1 历史订单信息
订单续费 边缘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到期前30天开始,边缘数据中心管理界面每天都有持续显示的横幅进行提示,且会向注册的邮箱发送邮件进行提示。 边缘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到期时,边缘数据中心管理会将设备置为离线状态,停止为该设备下发配置。登录单设备配置界面后,不可以增删改任何配置,停止显示状态
软件架构 NetEco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系统解决方案,采用B/S结构。通过对微模块等设备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监控、告警、运维等服务。用户可以在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终端上通过web方式访问NetEco服务器。为了确保数据传输安全,NetEco支持加密传输。 NetEco的软件架构如图1所示。
配置TLS 背景信息 TLS是一种安全传输层协议,用于在两个通信应用程序之间提供保密性和数据完整性。 多租户部署场景中,配置TLS的操作需要联系管理员用户进行操作。 操作步骤 在主菜单中选择“系统 > 关于 > CA服务”。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全局配置 > TLS配置”。 单击
用户维护 用户信息维护常用操作 角色信息维护常用操作 操作集信息维护常用操作 批量修改用户信息 父主题: 用户管理
能效设置 用户通过能效设置功能设置NetEco的配电绑定方式。 操作步骤 选择“能效管理 > 能耗管理 > 能效配置”。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能效设置”。 任务 操作 选择配电绑定方式 选择配电绑定方式,单击“应用”。 开启或关闭脚本批量配置功能 说明: 若开启脚本批量配置功能,
CA代理服务介绍 定义 价值描述 应用场景 功能介绍 可获得性 技术原理 父主题: CA代理服务
应用安全介绍 定义 价值描述 应用场景 功能介绍 技术原理 父主题: 应用安全
安装NetEco APP APP运行环境要求 终端设备:仅支持安卓手机,其他终端设备不支持。 操作系统要求:Android 8.0及以上版本,系统不能进行root操作,系统内存为1GB及以上。 支持网络浏览器,连接Internet,速率为500kB/s及以上。 有足够的空间安装新的应用。
首页配置 操作步骤 选择“系统 > 系统管理 > 个人设置”。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首页配置”。 将已复制好的页面url粘贴至首页URL栏,并单击“应用”。 父主题: 个人设置
配置屏蔽规则 前提条件 已具备“设置屏蔽规则”操作权限。 背景信息 创建规则成功后,如果规则的告警/事件源设置为“所有告警源”或“所有事件源”,只有管理对象为“对象全集”的用户可以对该规则进行修改或删除。其他用户只能修改或删除告警/事件源为“自定义告警源”或“自定义事件源”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