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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填写订单 基础信息校验 填写主体信息 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 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备案核查FAQ 备案核查FAQ 主体信息不准确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网站内容不合格 APP信息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什么是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需要做什么? 哪些客户需要履行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具体面向哪些角色?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填写要求
故障排除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打开华为云APP网站备案,界面白屏 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新增类FAQ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首次备案提交了,审核期间还能新增备案吗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同一个主体想要备案多一个域名,但是原有域名已经提交到管局了,如何再添加新域名备案
取消接入FAQ 同一个域名在两个服务商处都已备案,现将一方服务商取消接入,对另一方服务商的备案有影响吗?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华北各省管局要求 北京管局要求 天津管局要求 河北管局要求 山西管局要求 内蒙古管局要求 父主题: 学习各地管局政策
华东各省管局要求 上海管局要求 江苏管局要求 浙江管局要求 安徽管局要求 福建管局要求 山东管局要求 江西管局要求 父主题: 学习各地管局政策
西南各省管局要求 重庆管局要求 四川管局要求 贵州管局要求 云南管局要求 西藏管局要求 父主题: 学习各地管局政策
已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的网站 如需更改服务器IP地址、修改应急电话、更新营业执照地址等,请参见变更备案,修改备案信息。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登录华为云APP,在“控制台”中或搜索“ICP备案”,单击“ICP备案”,进入APP备案操作入口。 图1 登录控制台 在“ICP备案
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备案的网站不允许对外开放。 变更备案和新增接入期间,网站可对外访问,不需要暂停解析。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使用非华为云DNS服务解析的域名,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是第三人,需提供授权书,同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同一个公司,在第三方服务商提交备案了域名A,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域名B吗? 如果为首次备案,在域名A备案完成之前,域名B不可备案。需在域名A备案成功后,再去备案域名B。 如果为新增网站或新增接入,则无影响。 父主题: 备案初审FAQ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填写要求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签署,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印《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图1示例,填写《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图1 示例: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拍照或扫描已填写完成的《ICP
本章节为您介绍对用户授权的方法,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示例流程 图1 给用户授予备案权限流程 创建用户组并授权。 在IAM控制台创建用户组,并授予系统权限“ Beian Administrator”。 创建用户并加入用户组。 在IAM控制台创建用户,并将其加入1中创建的用户组。 用户登录并验证权限。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视频要求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视频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诵读并录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录制为视频。视频内容如下: 我叫 xxx(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我为域名 xxxx 办理网站备案手续。 我承
备案状态 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填写了备案信息的订单,登录备案系统能查看到当前进度,实际进度有更新时系统会自动刷新。 表1 备案订单状态一览 状态 说明 后续操作 待完善备案信息 表示备案订单暂未提交初审。 请单击“继续备案”尽快完善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 等待初审 表示备案订单已提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必须上传原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上传的电子件按1:1比例,正方向上传,要求必须字迹清晰。
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统提交过备案,且已完成备案流程取得备案号的,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认领备案。 在其他接入商处进行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跨省变更操作后,需进行认领备案。
负责人需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不可填写座机号码,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