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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局退回 域名核验新规-注册信息比对不一致 网站信息超出许可范围 已备案的网站或APP与备案信息不符、不合规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已开放 联系方式不真实 短信验证不通过 电子版证件问题 备案信息填写问题 备案信息不真实 网站主办者冲突
备案中的APP是否需要可以提供服务? APP备案时绑定的域名是否需要先进行网站备案? APP信息的负责人是必须填写哪个职务的人员? 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主体与APP备案主体必须一致吗?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要求之前备案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符合单位营业范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必须是本省的身份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归属地要求安徽省内,手机号是外地的,要备注清楚原因,管局会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变更为企业有工商出具的证明可以,其他情况不允许。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大陆节点服务器的网站备案场景。 如图1所示: ① 企业A在华为云CDN添加加速域名(www.picture.example.com),为网站中的图片进行加速处理。 ② 用户通过网站域名(www.example.com)访问企业A的网站。 ③ CDN判断响应速度最快的节点是CDN节
请单击“审核历史”栏的“审核意见”,查看初审不通过的原因,并单击右下角的“继续备案”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初审。 初审驳回的常见原因与解决方法:请参见初审驳回。 待完善资料 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提交的备案申请缺失材料、或填写的信息不完整,不完全满足网站备案相关要求。如图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需提供备案中全部域名的域名证书。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地址需要写几个。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关闭无要求,如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在底部中央悬挂备案号,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一次可以备案几个域名 为什么提示“备案授权码无效” 什么是“用于备案的资源”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何查看ECS的弹性公网IP地址?
对于单位备案,请根据主体证件签发地(如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备案提交的地域。不能选择非企业主体证件签发地的省份。 主办单位性质 请按照实际单位性质进行选择。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请选择“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请选择“事业单位”。 其中,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介绍,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办单位名称 请输入主办单位名称。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且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三: 公安备案号未悬挂或悬挂错误。 可能原因: 未悬挂公安备案号或悬挂的公安备案号不正确。 整改建议: 悬挂正确的公安备案号,与完成公安备案后取得的网站备案号保持一致。 父主题:
A下已备案完成的主体、网站转移到账号B下。 转移备案对业务没有影响。 图1 转移备案 转移须知 该功能仅支持华为云账号间的备案转移。 转移前、转移后的两个账号(即账号A和账号B),都没有正在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违规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如有变化,请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备案申请中填写的信息需与编办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初审会予以驳回。 编办证明由政府机关的上级部门颁发,华为云备案系统不提供申请表模板。 政府网站备案主体 关于政府网站的备案主体,具体如下: 一级单位的政府网站域名(www.***.gov.cn)和下设的二级单位的政府网站域名(□□□
官网或联系管局(建议提前了解流程及办理条件)。 若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在华为云完成ICP/APP备案,在申请许可证时,如需接入商资质材料,华为云可为您协助提供。 相关链接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ICP经营性许可证办理推荐
使用华为云APP备案 使用PC备案 华为云APP备案支持证件智能识别和人脸识别功能,电子化的核验方式让流程更简单,备案更便捷。两种备案方式支持的具体功能,如表1所示。 表1 使用华为云APP与PC端备案支持的备案功能 备案功能 使用APP备案 使用PC备案 首次备案 √ 支持部分功能,具体如下:
用其中一个服务器(ECS)或服务器(ECS)生成的备案授权码,进行产品验证。备案成功后,配置您的域名解析,指向您的负载均衡的IP地址。 域名 备案使用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必须是通过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经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域名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域名需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