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如果服务器原来使用的IPv4地址,后续有计划使用IPv6地址,地址变为IPv6后,是否需要变更备案呢 建议您进行变更备案,更新IP信息,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网站的正常访问。 变更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使用APP变更备案或使用PC变更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应用图标不得为系统图标,避免被用户误认为是系统应用; 应用图标不得包含误导用户点击的元素,如在没有新消息的情况下显示代表有新消息的数字角标。 还需遵守当地监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父主题: APP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如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大陆居民但前提必须是法人。 主体联系电话必须本地号码,需人工核实电话真实性。
驳回原因二: 收到华为云下发的空壳网站整改通知后,未在提示的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备案信息被取消接入;空壳网站被取消接入后,未及时在其他服务商接入备案,导致被工信部注销了备案号。 修改措施: 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重新提交首次备案。具体操作请参见首次备案流程。
如何下载华为云APP 您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为云APP,如已下载华为云APP请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图1 下载APP 父主题: 故障排除
已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的网站 如需更改服务器IP地址、修改应急电话、更新营业执照地址等,请参见变更备案,修改备案信息。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单击“我要备案”。
天津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盖姓名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年龄必须小于60岁。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都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备案超过5个(包含)已备案网站,需要提供网站情况说明书,不支持.org接入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不能是法定代表人。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不可填写座机号码,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 父主题: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负责人职务没有固定要求,但必须是随时能联系上并确实为APP负责的人员,一般可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父主题: APP备案FAQ
请您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或下载华为云APP,进行备案申请。 父主题: 备案基础
网站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通过华为云提交App备案申请后,华为云初审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初审完成后将转交给管局进行终审,各省管局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公布备案信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您填写的证件号码,已在华为云提交过备案申请,且备案订单还未完成。 修改措施: 需要您登陆华为云账号,点击控制台至我的备案,查看历史订单,选择后进行放弃即可。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在华为云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华为云)时,您填写的信息与备案成功的信息不一致。 修改措施: 部分省市管局要求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前后备案信息需保持一致。 如果备案主体名称及证件号等已变更,且无法找回原备案资料及信息,需先在原接入商修改备案信息后再接入华为云。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需备注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同一人需两个不同的紧急联系人姓名以及电话(不能与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