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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商店的平台费如何收取 自2019年5月1日,云商店对所有通用商品执行平台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所有通用商品按订单交易金额的5%收取平台服务费。详细公告见《关于华为云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减半优惠政策的通知》。 父主题: 账单和结算
当您的数电发票在电子税局的“增值税用途状态”为“已勾选”,或者“入账状态”为“已入账”时,华为云工作人员会帮您在电子税局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完成后您会收到短信/邮件提醒,您需要在收到提醒后,自行登录电子税局进行确认,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单击“我要办税
平台费用规则 弹性平台费比例说明 如需申请其他的平台费比例,可与华为生态经理进行协商,具体要求请参考《商品发布说明》。使用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则无需协商。 平台费分成比例基线 2022年11月11日起,云商店新发布商品的默认平台费分成比例如下。
针对租户同步场景接口调用失败的情况,由买家选择是否重试,并用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商家接口调用失败。 商家的服务器在处理接口请求时,需要做好幂等性处理。
规范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云商店商品安全审核标准3.0
协议 商家 《云商店通用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云商店联营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云商店商家隐私声明》 《云商店众包平台服务商合作协议》 用户 《云商店通用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联营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自服务商品用户协议》 《云商店用户隐私声明》 《云商店众包平台用户协议》 客户服务商
公告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商品安全审核标准3.0》上线通知 关于云商店涉及服务监管订单取消系统最长365天限制,系统将不再自动闭环订单的通知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处罚结果: 下架华为云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中对应该商家的规格; 下架该商家在云商店的联营商品(名称:泰克产教融合实训云平台); 该商家将被列入黑名单,期限6个月,期限内禁止商家商品上架至华为云云商店。
单个商品月度达成一定区间的阶梯付费金额后,将根据客户付费金额的对应区间增量分成比例从华为云平台费扣减并结算给商家。
SaaS 1.0接口拨测规则 商家完成上架SaaS商品后,为监控接口服务的可用性和保障客户下单交易,云商店平台每天上午和下午,会对该商品接口地址的调测用例进行自动化拨测。
伙伴应对华为云和客户的数据资产实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华为云或客户的数据信息因伙伴保护不当导致泄露; 未经华为云授权,伙伴不得超出授权目的、范围、期限使用华为云提供的数据,不得将华为云相关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商家在参与华为云云商店时,必须始终遵守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如商家未遵守相关条款或条件,华为云有权采取下架商家产品、终止与商家合作等措施,对华为云造成损失的,华为云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所有损失。 具体的规定和政策见《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父主题: 规范
通知频率:每周一次(每周一上午9:00) 通知对象:(1)客户所属BD :发送手机短信和应用号;(2)商品所属商家:发送邮件和手机短信至商家在服务商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 请商家关注订单交付进展,项目交付完成后尽快在【卖家中心-服务监管】上传交付验收件闭环订单。
输入短信验证码,单击“确定”,下载密钥,请妥善保管。 父主题: 获取AK/SK认证
云商店会在第四季度的每月(即10月、11月、12月)第一天通过短信、站内信及邮件形式,通知联营商品商家补充提交下一年的商业规划。
自2024年10月11日起,在云商店平台上架的产品需要符合《云商店商品安全审核标准3.0》的要求。
商家信息更新 商家入驻成功后,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更新商家信息: 进入服务商管理>服务商信息页面,在“商家信息”区域单击进行基本信息修改。
开通复购时,需建立mkp_admin_trust委托并授权给云商店平台,用于复购套餐包,如未授权或授权后删除该委托,会导致复购失败。 开通复购配置后,云商店将会通过账号绑定的邮箱、手机短信及站内信反馈给用户,为避免多次配置系统频繁发送消息,每天仅对第一次配置发送通知。
商家在DAYU平台获取资产ID的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邮件联系 xukun.xu@huawei.com 沟通解决。 操作步骤 登录已成功入驻云商店的华为云账号,单击云商店首页页眉导航处的“卖家中心”,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申请开票后为什么一直没有收到发票 部分商家默认开具电子发票,用户可以在手机短信或邮箱中查收电子发票,如未收到,可联系商品详情页面提供的商家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父主题: 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