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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系统接口地址 需要选择已调测通过并保存的生产接口地址,接口地址必须以http(s)://开头,必须为域名地址,且生产接口服务器必须部署在华为云服务器中。 如需发布包周期的商品,需保证接口 "新购(包周期)、续费、过期和释放" 场景都调测通过;如需发布按次的商品,需保证接口 "新购(按次)"
镜像类商品是指将seller基于华为云公共系统制作的镜像作为商品,用户可以基于镜像来创建ECS实例,从而获得与镜像一致的系统环境。 这类商品在操作系统上整合了具体的软件环境和功能,通过将应用软件与云资源耦合,实现用户对云主机即开即用。 SaaS类 SaaS类商品是指将服务商提供的部署在华为云基础设
云商店。 针对用户授权同步场景接口调用失败的情况,由企业管理员选择是否要继续进行同步。并用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商家接口调用失败。 商家的服务器在处理接口请求时,需要做好幂等性处理。 对于同一个实例,相同的租户,相同的应用,相同的userName,要支持多次请求新增,或者删除,多次
具体设置方式请参考《信控设置》。 2024-5-29 商家可以在云商店发布Agents商品并进行交易,具体接入操作请参考《发布Agents网关类商品操作指导》。 商家可提交店铺详情修改申请以更新店铺页面,具体操作请参考《店铺管理》。 支持商品规格及sku下架,具体操作请参考通用商品下架。
针对租户应用授权信息同步场景接口调用失败的情况,由企业管理员选择是否要继续进行同步。并用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ISV商家接口调用失败。 商家的服务器在处理接口请求时,需要做好幂等性处理。 对于同一个实例,相同的租户,相同的应用,相同的userName,要支持多次请求新增,或者删除,多次
自动重试,需商家前往“卖家中心>生产接口消息”手动重试,或前往服务监管详情页手动交付。 云商店服务有可能重发请求,针对同一订单号,商家的服务器应当返回成功的响应及License,不应该创建新的License,返回之前成功创建的License即可。 参数说明请参见下表。云商店会结合
需要保证必须在次日的00:00-00:15内完成上报,最大不能超过01:00,否则用户的扣费会延迟到下一天 3、话单数据上报要求: 资源未关闭: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资源开始时间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 话单结束时间(end_time)≤ 话单上报时间
需要保证必须在次日的00:00-00:15内完成上报,最大不能超过01:00,否则用户的扣费会延迟到下一天 3、话单数据上报要求: 资源未关闭: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资源开始时间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 话单结束时间(end_time)≤ 话单上报时间
需要保证必须在次日的00:00-00:15内完成上报,最大不能超过01:00,否则用户的扣费会延迟到下一天 3、话单数据上报要求: 资源未关闭: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资源开始时间 话单开始时间(begin_time)≤话单结束时间(end_time)≤ 话单上报时间
达到365天时,系统将不再自动关闭订单。 原规则: 服务监管时长达到365天时,系统根据用户是否开票自动闭环订单,已开票订单自动确认验收,未开票订单则自动退订。 现规则: 服务监管时长达到365天时系统不再自动闭环订单,针对用户下单超180天仍未能验收的订单,云商店将自动推送提醒
购买后的商品是否支持退订 未开发票的支持5天无理由退订,开具发票的或已申请开具发票的必须完成退票后再进行退订。 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见云商店退订管理规则。 您可在买家中心 > 我的云商店 > 退订管理页面退订人工服务类、License类、涉及服务监管的SaaS类商品,操作指导请参见退
支持5天无理由全额退订 支持退订的场景 交易担保期(5天)内无理由全额退订,全额退还实付金额。 需要与ECS一起退订,超过10次的5天无理由退订或新购超过5天的资源退订需扣除使用费,不扣除手续费,不退还代金券。 担保期内未生效的续费包周期订单支持全额退订。 不支持退订的场景 超过交易担保期(服务监管已完成)的订单不支持退订。
ecs-cluster-deployment, ECS集群化部署模板,其中包含了两个ECS、一个RDS、一个ELB和一个EIP。 ecs-fg-init-deployment,ECS和FunctionGraph的部署模板,在ECS创建完成之后,借助于FunctionGraph执行shell脚本。 ecs-ha-de
License类、人工服务类、硬件类、应用编排类及涉及线下交付的SaaS类商品,这五大类商品涉及服务监管。 镜像类、API类、容器类、AI资产类、数据资产类、应用资产类、即开即用型的SaaS类商品,这七大类商品不涉及服务监管。 父主题: 服务监管
"ecs:diskConfigs:use", "ecs:servers:create", "ecs:cloudServers:showServer", "ecs:cloudServers:get"
而非商品介绍。 使用指南须说明用户从云商店购买产品后,如何登录、使用等。 镜像商品须说明镜像购买并部署在华为云主机后,须开放哪些端口、如何登入使用等。 使用指南中不可出现未部署在华为云基础设施中的使用地址、登录地址等链接。 字体要一致,排版要规范,保持整齐美观。 支持.rar/.zip/
"ecs:diskConfigs:use", "ecs:servers:create", "ecs:cloudServers:showServer", "ecs:cloudServers:get"
"ecs:diskConfigs:use", "ecs:servers:create", "ecs:cloudServers:showServer", "ecs:cloudServers:get"
线下交付的SaaS类、License类商品以及人工服务类、硬件类、应用编排类商品涉及服务监管,详见各类型服务监管流程 镜像类、API类、容器类、AI资产类、数据资产类、即开即用的SaaS类商品不涉及服务监管。 服务监管各类销售场景验收规则 订单商品类型 销售场景 订单验收规则 通用、自服务商品 所有场景 商家自定义验收规则
7 验收发票及付款 华为云 8个工作日 接收并验证发票无误后,华为云将在第8个工作日付款;如发票有误,工作人员将回复商家邮箱告知,商家需开重新开具发票。 父主题: 结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