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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驳回原因: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法访问。 审核人员在审核您的订单时,如您的备案类型是新增网站、新增接入、变更备案等,会根据当地省份管局要求,查看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修改措施: 部分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解析至中国内地服务器并开通访问。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备案所在省市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部分省份支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请参见授权书。各省市区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备案所在省市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驳回原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审核人员在审核您的订单时,如您的备案类型是新增网站、新增接入、变更备案等,会根据当地省份管局要求,查看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工信部下发的备案号,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故障排除
备案主体经营异常 整改通知: 经营异常(注销、吊销等)。 可能原因: 查询工商信息显示为注销、吊销、歇业、经营异常等状态。 整改建议: 请核实您的工商信息并联系工商去除异常状态,或将互联网信息迁移至其他主体(部分省份支持)。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金融许可的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若内容确实和金融活动无关的,需用户更改公司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否则不予备案。 对于上述存量网站或App,华为云将会不定期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违规从事金融活动,将直接予以注销备案号处置。 前置审批批复单位: 人民银行 省金融办、银监会 保监会 证监会
APP备案成功后的注意事项 APP主办者应当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APP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父主题: APP备案FAQ
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已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
SDK服务信息。 接入及平台信息填写方式 导入方式:选择手动输入或批量导入。域名最大导入数量为20个。批量导入模板请下载APP备案批量导入数据表模板。 域名信息 :域名不能为空,可以添加多个域名。 APP支持二到四级域名备案,可填写二级域名(即主域名,如huaweicloud.com)、三级域名(如a
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的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的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的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论坛或经营性等内容,如有涉及需办理相关审批后才可进行备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江苏已备案成功的网站管局会查看网站内容,江苏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放置“版权所有 公司名称”,版权所有必须与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App备案成功后的注意事项 App主办者应当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App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您注册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可能未通过国家批复。 系统根据工信部公示的域名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并续费。
案网站的正常使用。 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支持网站迁移。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身份证所在地须为本地。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备案号标号规范:“粤ICP备xxxxxx号”,链接到http://beian.miit.gov.cn。注意:备案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