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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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该如何操作?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 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如您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安卓APP中公钥位数过多,显示不完全,复制不完怎么办? 如果公共密钥显示不完整,可先单击省略号,如果省略号仍然打不开或不显示,直接复制公共密钥省略号前面显示出的数据进行填写即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如何查看服务器域名已备案数量 您可通过已备案成功的账号进行查看备案了多少域名,如果有生成备案授权码给其他账号备案的,您可通过“我的授权”进行查看。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打开华为云APP网站备案,界面白屏 问题描述 用户打开华为云APP,单击“备案”后,界面一片空白,出现白屏。 可能原因 网络不佳。 处理方法 请按如下顺序进行故障排除处理: 方法一:关闭后台应用并重新登录。 退出华为云APP。 关闭后台所有应用。 重新登录华为云APP,打开“备案”小程序。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整改通知: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可能原因: 您未将域名解析至对应服务器或未开放网站 整改建议: 网站需打开访问,同时网站底部需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击“域名证书”即可获取域名证书。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域名列表页。 在域名列表栏,单击待下载域名的名称。 图1 域名列表 在“域名信息”详情页,单击上方栏的“域名证书”。 图2 域名信息 在“域名证书”页面,单击“下载证书”。 浏览器左下角将显示下载的电子版域名证书。 图3 下载证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如何查看ECS的弹性公网IP地址? 登录华为云控制台。 选择右上方工具栏的“资源 > 我的资源”。 在“服务”栏,单击“弹性云服务器 ECS”。 在下方云服务器列表中,查看备案服务器ECS的弹性公网IP地址。 图1 查看ECS公网IP地址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应用开发者证书; 图2 用户与访问 图3 证书管理 5. 使用文本编辑器(如,记事本)打开已下载的证书,按照图示内容删除根证书和中间证书,保留叶子证书后,点击保存; 图4 编辑证书 6. 打开已保存的证书,点击“详细信息-公钥”,获取APP的公钥信息;点击“详细信息-指纹”,获取APP的MD5签名信息。
“备案管理-我的授权-我授权的” 页面查看。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可选)使用备案授权码 登录备案系统 登。 根据界面提示,在“产品验证”页面,输入如下信息: 云服务类型:选择“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输入具体的备案授权码。系统不会自动填充您的备案授权码,请复制后粘贴,或手动输入。
图2 登录控制台 在“ICP备案 > 正在备案中的订单”页面,单击“审核历史”栏的“查看详情”查看审核意见。 单击右下角的“去修改”,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单击“提交接入商审核”。 相关链接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视频阅读版 不想看文字,请直接戳视频链接。 快速阅读版 可以不做备案吗? 不可以,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开办的网站或者APP,必须先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并获取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或者备案ID后才能开通访问。 网站在国外,需要备案吗?
登录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省份:您备案成功的主体所在省份,如北京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图3 通知公告 根据搜索结果查询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下载地址如下,请用PC/手机扫描下载并安装: PC下载链接:https://www.huaweicloud.com/product/meeting/download.html 手机端下载链接: 图2 扫码下载 2. 打开华为云会议,点击加入会议 图3 加入会议 3. 输入会议ID,打开麦克风、摄像头 会议ID如下: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的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的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的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
ICP备案相关要求。 请查看邮件了解驳回原因,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初审。 如需查询订单历史记录,请单击“审核历史”,查询订单操作记录。 如需查看备案填写的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的资料等,请单击“查看详情”,查询订单详细信息。 相关链接:初审驳回FAQ。 待提交管局
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部分省份支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请参见授权书。各省市区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填写主体信息 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填写时请您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您也可以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提前查看各省管局的ICP备案要求。 PC端操作步骤 场景一:账号下无备案信息 填写主体信息。 按提示填写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主体信息参数说明
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