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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包括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金融类和游戏类等行业。 修改措施: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确保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已经添加了对应的主体备案号,且备案号已指向工信部网站。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
人证件号码重复。 修改措施: 原备案在华为云,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备案所在省份的管局规则,如管局允许授权其他人作为互联网信息负责人,您可下载并提供对应的授权书,请参见授权书。 在华为云ICP备案管理系统,通过变更备案修改原备案信息中的互联网信息负责人。具体操作请参见变更备案。
登录备案系统并填写信息,系统将根据您所填写的域名,自动识别您要办理的备案类型。 填写备案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的主体信息和互联网信息,上传证件照片等备案材料,并完成真实性核验。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华为云进行审核。 华为云审核 华为云备案专员将1-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审核期间我们会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青海管局要求必须上传完整五图信息(主体单位证件、主体负责人证件、真实性核验单、网站负责人证件、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因此只能提交“变更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空壳主体须注销后才能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2021-08-04 第十四次正式发布。 修改 云服务类型参数说明,新增NAT网关。 2021-07-20 第十三次正式发布。 修改 首次备案,修改表2、补充网站负责人的概念描述、优化流程、截图、内容描述。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新增订单状态为“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首次备案~转移备案,初审结果新增待完善资料场景。
第十四次正式发布。 修改 云服务类型参数说明,新增NAT网关。 2021-07-26 第十三次正式发布。 修改 首次备案,修改表3。 首次备案,补充网站负责人的概念描述。 首次备案~修改备案申请/资料,初审结果新增待完善资料场景。 2021-06-18 第十二次正式发布。 修改 变更备案,修改操作场景的描述。
更新公安备案。 2021-01-29 第六次正式发布。 修改公安备案,增加域名证书下载指导链接。 2020-09-08 第五次正式发布。 修改公安备案,修改域名服务商所属区域信息。 2020-08-21 第四次正式发布。 修改 公安备案,补充租赁合同的获取方式。 更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链接。
员审核。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先单击“撤销备案”,然后再修改备案申请。 如需查询订单历史记录,请单击“审核历史”,查询订单操作记录。 如需查看备案填写的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的资料等,请单击“查看详情”,查询订单详细信息。 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表示华为云备案
、视频、音乐/电台/有声读物、文化场馆、体育、游乐园/嘉年华、院线影城/演出 旅游服务 景区服务、旅行社、旅游管理单位、旅游退税、OTA(在线旅行社)、住宿服务、出境、其他 交通运输 火车/高铁/动车、航空、公交/地铁、打车/出租车、自行车、长途汽车、船舶、导航、加油、高速、其他
名解析至华为云服务器,请参见新增接入。 方法二:注销当前的空壳网站,并重新备案。 不同省份的管局处理方法不同,具体请根据对应省份的管局要求修改。 相关链接 空壳主体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IAM主账号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无订单时才可变更开关状态和修改权限) 无订单时,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可以正常操作启动或关闭,修改子用户权限同理 图3 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开启 有订单时,操作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开关和修改权限时会提示“已有在进行中的订单,您可点击左侧菜单【我的备案】进行查看”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法人的证件地址非内蒙古,需法人手持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如变更时,营业执照有发生单位名称变更,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证码有效期内(24小时)登录管局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如果您未在24小时内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系统会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 如果备案信息无需修改,提交的备案资料符合要求,您可以直接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初审通过后会再次将您的订单提交至管局。请根据短信核验要求,在24小时内登录工信部备案
并且,通信管理局会定期核查备案接入信息的一致性,若排查到实际解析的华为云IP不是当时备案时的IP,会要求整改备案信息,需要您提交变更备案进行修改,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网站的正常访问。 变更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使用APP变更备案或使用PC变更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support.huaweicloud.com/icp_faq/zh-cn_topic_0000001960172580.html 修改措施: 需要ICP备案订单法人或互联网信息负责人根据核验要求,通过华为云公邮预约商务时间(9:30-11:30)进行核验,详情请参考视频核验流程。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电子营业执照,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营业执照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电子营业执照,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营业执照 父主题: 管局退回
收到域名过期通知如何处理? 收到网站违规通知如何处理? 备案使用的公网IP及一台服务器,备案成功后,是否需要保留? 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地与申请备案主体地址不一致需要修改吗?
认领备案 修改备案申请 备案短信核验 使用PC备案 首次备案 变更备案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取消接入 注销主体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转移备案 认领备案 修改备案申请 备案短信核验
联系方式:备案专员将通过联系方式中提供的邮箱,发送所需资质给您。 系统默认显示注册华为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码、邮箱,如需更换接收资质材料的邮箱,请修改邮箱地址。 图2 联系方式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 身份核实通过后,备案专员将以邮件形式,将所需的资质材料发送至您反馈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