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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桶(Node.js SDK)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桶是OBS全局命名空间,相当于数据的容器、文件系统的根目录,可以存储若干对象。以下代码展示如何新建一个桶: 桶的名字是全局唯一的,所以您需要确保不与已有的桶名称重复。
会对比桶中对应路径的对象,仅在对象不存在,或者对象大小与文件大小不一致,或者文件的最后修改时间晚于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时进行上传。 注意: 在比较每个本地文件与桶内对象差异时,会产生一次HEAD请求费用。 vlength 附加参数,可选 上传完成后,验证桶中对象的大小是否与本地文件大小一致。
事件类型。目前,OBS支持对以下事件类型进行在线解压。 ObjectCreated:表示所有创建对象的操作,包含Put、Post、Copy对象以及合并分段任务。 Put:使用Put方法上传对象。 Post:使用Post方法上传对象。 Copy:使用copy方法复制对象。 Compl
匿名用户通过URL访问对象 将对象权限设置为匿名用户读取权限,通过分享对象URL,匿名用户通过分享的链接地址可访问对象数据。 前提条件 已经设置匿名用户对该对象的读取权限。 权限开启方法请参见对所有账号授予指定对象的读权限。 不能对已加密的对象进行共享。 操作步骤 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用户在OBS系统中创建了桶之后,可以采用PUT操作的方式将对象上传到桶中。上传对象操作是指在指定的桶内增加一个对象,执行该操作需要用户拥有桶的写权限。 同一个桶中存储的对象名是唯一的。 在桶未开启多版本的情况下,如果在指定的桶内已经有相同的对象键值的对象,用户上传的新对象会覆盖原
批量删除对象特性用于将一个桶内的部分对象一次性删除,删除后不可恢复。批量删除对象要求返回结果里包含每个对象的删除结果。OBS的批量删除对象使用同步删除对象的方式,每个对象的删除结果返回给请求用户。 接口约束 您必须是桶拥有者或拥有批量删除对象的权限,才能批量删除对象。建议使用I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要接入OBS服务,您需要拥有一组有效的访问密钥(AK和SK)用来进行签名认证。具体可参考OBS服务环境搭建。 获取AK和SK之后,可以通过创建OBS客户端,调用SDK接口。 获取AK和SK之后,您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初始化。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您可以从这里查看OBS当前开通的服务地址和区域信息。 SDK支持带协议名和不带协议名两种方式传入服务地址,例如获取到的服务地址为“your-endpoint”,则初始化OBS客户端时传入的服务地址可以为“htt
如果您当前配置的endpoint是全局域名,创建桶成功后您可能需要等待几分钟才能上传对象;如果您希望创建成功后能够立即上传对象,请参考初始化配置将endpoint配置为区域域名。 命令结构 Windows操作系统 obsutil mb obs://bucket [-fs] [-az=xxx] [-acl=xxx]
必选 参数解释: 对象名。对象名是对象在存储桶中的唯一标识。对象名是对象在桶中的完整路径,路径中不包含桶名。 例如,您对象的访问地址为examplebucket.obs.cn-north-4.myhuaweicloud.com/folder/test.txt 中,对象名为folder/test
必选 参数解释: 对象名。对象名是对象在存储桶中的唯一标识。对象名是对象在桶中的完整路径,路径中不包含桶名。 例如,您对象的访问地址为examplebucket.obs.cn-north-4. myhuaweicloud.com/folder/test.txt 中,对象名为folder/test
53 54 // 引入obs库 // 使用npm安装 const ObsClient = require("esdk-obs-nodejs"); // 使用源码安装 // var ObsClient = require('./lib/obs'); // 创建ObsClient实例 const
说明 桶名称 桶的名称 桶类型 对象存储 还是 并行文件系统。 区域 桶所在的区域。 存储类别 桶的存储类别,有标准存储、低频访问存储、归档存储三种类别。 桶版本号 桶的版本号。 存储用量 桶中存储的对象占用的存储空间。 对象数量 桶中存储的对象数量。 多AZ 多AZ功能的状态。
POST /v2/workflows/{graph_name} HTTP/1.1 Host: obs.cn-north-4.myhuaweicloud.com Authorization: OBS H4IPJX0TQTHTHEBQQCEC:sc2PM13Wlfcoc/YZLK0MwsI2Zpo=
46 47 48 49 50 51 import com.obs.services.ObsClient; import com.obs.services.exception.ObsException; import com.obs.services.model.BucketVersioningConfiguration;
versionId 附加参数,删除单个对象时可选 待删除对象的版本号。 r 附加参数,批量删除对象时必选 按指定的对象名前缀批量删除对象。 注意: 批量删除对象时,会将与前缀匹配的所有对象删除,请谨慎使用。 j 附加参数,批量删除对象时可选 批量删除对象时的最大并发数,默认为配置文件中的defaultJobs。
过该值识别对象内容是否有变化。比如上传对象时ETag为A,下载对象时ETag为B,则说明对象内容发生了变化。ETag只反映变化的内容,而不是其元数据。上传的对象或拷贝操作创建的对象,都有唯一的ETag。 约束限制: 当对象是服务端加密的对象时,ETag值不是对象的MD5值。 取值范围:
必选 参数解释: 对象名。对象名是对象在存储桶中的唯一标识。对象名是对象在桶中的完整路径,路径中不包含桶名。 例如,您对象的访问地址为examplebucket.obs.cn-north-4.myhuaweicloud.com/folder/test.txt 中,对象名为folder/test
复制对象(Go SDK) 功能说明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将存储在OBS上的对象复制到其他路径下。复制对象操作将创建需要复制的对象的副本。在单次操作中,您可以创建最大5GB的对象副本。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接口约束 您必须是桶拥有者或拥有复制对象的权限,才能复制对象。建议使
[-t=xxx] 运行示例 以Windows操作系统为例,运行obsutil chattri obs://bucket-test -acl=private,修改桶的访问策略为私有读写。 obsutil chattri obs://bucket-test -acl=private 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