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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对象属性 您可以通过ObsClient.setObjectMetadata来设置对象属性,包括对象自定义元数据等信息。 除了 HTTP 标准头域外,您也可以指定自定义元数据,自定义元数据仅支持英文字符、数字与中划线【-】。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设置对象属性: // 认证用的ak
可选 上传文件时的对象名/对象名前缀,或上传文件夹时的对象名前缀。 规则如下: 上传文件时,如果该值为空,则将对象上传到桶的根目录,对象名为文件名。如果该值不为空,如果该值以“/”结尾,则以该值作为对象名前缀上传对象,对象名为该值+文件名;否则,将该值作为对象名进行上传; 上传文
复制多版本对象 您可以通过OBSCopyObjectRequest接口传入版本号(versionID)来复制多版本对象,示例代码如下: static OBSClient *client; NSString *endPoint = @"your-endpoint"; // 认证用的
复制URL并将链接分享给其他用户,用户可以在浏览器中通过此链接直接访问该对象。 通过浏览器访问对象,会强制下载对象,如果您希望被分享人可以在线预览对象,请参见如何在浏览器中在线预览OBS中的对象? 相关信息 当您完成创建桶、上传对象、下载对象等基本操作后,您还可以结合业务需求使用以下obsutil的高阶功能。
复制对象(Go SDK) 功能说明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将存储在OBS上的对象复制到其他路径下。复制对象操作将创建需要复制的对象的副本。在单次操作中,您可以创建最大5GB的对象副本。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接口约束 您必须是桶拥有者或拥有复制对象的权限,才能复制对象。建议使
可选 上传文件时的对象名/对象名前缀,或上传文件夹时的对象名前缀。 规则如下: 上传文件时,如果该值为空,则将对象上传到桶的根目录,对象名为文件名。如果该值不为空,如果该值以“/”结尾,则以该值作为对象名前缀上传对象,对象名为该值+文件名;否则,将该值作为对象名进行上传; 上传文
获取对象元数据 功能介绍 拥有对象读权限的用户可以执行HEAD操作命令获取对象元数据,返回信息包含对象的元数据信息。 获取采用SSE-C加密的对象的元数据时,需要携带SSE-C相关头域,详见表2。 多版本 默认情况下,获取的是最新版本的对象元数据。如果最新版本的对象是删除标记,则
截断对象 功能介绍 截断对象操作是指将指定文件桶内的一个对象截断到指定大小。 目前接口仅在并行文件系统支持,创建并行文件系统的方法详见请求示例:创建并行文件系统。 请求消息样式 PUT /ObjectName?truncate&length=Length HTTP/1.1 Host:
ETag 对象的ETag值。对象的base64编码的128位MD5摘要。ETag是对象内容的唯一标识,可以通过该值识别对象内容是否有变化。比如上传对象时ETag为A,下载对象时ETag为B,则说明对象内容发生了变化。ETag只反映变化的内容,而不是其元数据。上传的对象或拷贝操作创建的对象,都有唯一的ETag。
响应结果 字段名 描述 Key 对象名。 LastModified 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 Size 对象的大小,单位:字节。 StorageClass 对象的存储类型。 MD5 对象真实的MD5值。 说明: 仅当使用cp命令并且配置了-vmd5选项上传对象后,才能查询到该值。 ETag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单击待共享对象,在“基本信息”页签,显示对象的基本信息。“链接”显示该对象的共享链接地址。 匿名用户单击该链接地址即可通过浏览器访问该对象。对象链接地址格式为:https://桶名.域名/文件夹目录层级/对象名。如果该对象存在于桶的根目录下,其
对象的ETag值。对象的base64编码的128位MD5摘要。ETag是对象内容的唯一标识,可以通过该值识别对象内容是否有变化。比如上传对象时ETag为A,下载对象时ETag为B,则说明对象内容发生了变化。ETag只反映变化的内容,而不是其元数据。上传的对象或拷贝操作创建的对象,都有唯一的ETag。
ag是对象内容的唯一标识,可以通过该值识别对象内容是否有变化。比如上传对象时ETag为A,下载对象时ETag为B,则说明对象内容发生了变化。ETag只反映变化的内容,而不是其元数据。上传的对象或拷贝操作创建的对象,都有唯一的ETag。 约束限制: 当对象是服务端加密的对象时,ETag值不是对象的MD5值。
三种,本节将对桶策略接口进行详细介绍,更多权限相关内容可参见《对象存储服务权限配置指南》的OBS权限控制概述章节。 桶策略是作用于所配置的OBS桶及桶内对象的,您可以通过桶策略可为IAM用户或其他账号授权桶及桶内对象的操作权限。允许其他云账号访问OBS资源,可以使用桶策略的方式授
创建文件夹 OBS本身是没有文件夹的概念的,桶中存储的元素只有对象。创建文件夹实际上是创建了一个大小为0且对象名以“/”结尾的对象,这类对象与其他对象无任何差异,可以进行下载、删除等操作,只是OBS控制台会将这类以“/”结尾的对象以文件夹的方式展示。 static OBSClient *client;
ReadOnlyAccess的所有操作,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执行上传对象、下载对象、删除对象、获取对象ACL等对象基本操作。 说明: 拥有该权限的用户如果在控制台上列举对象失败,可能是因为桶中存在多版本对象。此时需要额外授予该用户列举多版本对象的权限(obs:bucket:ListBucketV
ReplaceKeyPrefixWith 描述重定向请求时使用的对象名前缀,请求中的对象名会将KeyPrefixEquals的内容替换为ReplaceKeyPrefixWith的内容。 例如: 想把所有对docs(目录下的对象)的请求重定向到documents(目录下的对象),可以将Condition中的Ke
bucket-owner-full-control 设在对象上,桶和对象的所有者拥有对象的完全控制权限,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访问权限。 默认情况下,上传对象至其他用户的桶中,桶拥有者没有对象的控制权限。对象拥有者为桶拥有者添加此权限控制策略后,桶所有者可以完全控制对象。例如,用户A上传对象x至用户B的桶中,系统默认
列举多版本对象的起始位置,返回的对象列表将是对象名按照字典序排序后该参数以后的所有对象。 maxKeys 列举多版本对象的最大数目,取值范围为1~1000,当超出范围时,按照默认的1000进行处理。 delimiter 用于对对象名进行分组的字符。对于对象名中包含delimiter的对象,其对象名(如果请求中指
如何上传超过5GB的大对象? 背景信息 通过OBS管理控制台上传的文件有大小和数量限制,每次最多支持100个文件同时上传,总大小不超过5GB。如果只上传1个文件,则这个文件最大为5GB。 上传超过5GB的大对象 5GB < 上传对象 <= 48.8TB 如果需要上传超过5GB的大对象,可以使用O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