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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华为商品结算 结算流程总览 给华为云开票 父主题: 商家结算
管理在云 License相关 升级相关 父主题: 改造功能模块说明
计算在云 Sdk::GetSolution 父主题: 改造功能模块说明
如需查询已加入的计划,可参考《查询已加入伙伴计划》; 如需申请加入相关计划和认证,可参考《如何申请加入联营申请门槛中的伙伴计划及认证》; 商家在华为云资源消耗清单或华为云Stack(HCS)局点案例数量查询与提供,可参考如何查询或提供云资源消耗 / HCS局点案例 / Holosens商城订单数(仅限AI资产类商品)。
前提条件 鲲鹏商品在华为云云商店发布前必须先通过沃土云创认证并获取HUAWEI COMPATIBLE或HUAWEI ENABLED证书,如何认证并获取认证证书请参考《申请沃土云创方案认证》。 混合云商品在华为云云商店发布前须加入华为云Stack技术伙伴计划,并认证华为云Stack方案,
发布Agents网关商品 操作步骤 登录已成功入驻云商店的华为云账号,单击云商店首页页眉导航处的“卖家中心”,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在发布商品前,请确保华为云账号已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入驻成为云商店商家并完成商业信息认证,具体流程请参见《入驻流程》。 单击左侧导航的“商品管理 > 我的商品”。
商店 > 服务监管”执行“确认验收”操作;用户如对交付结果不满意,可以执行“驳回”操作。 提交需求操作步骤 以人工服务类(标准服务流)商品为例。 登录华为云云商店首页,进入买家中心“我的云商店 > 服务监管”页面。 设置查询条件,选择目标服务交易记录,点击操作列的“提交需求”。
制作私有镜像 目前华为云云商店支持基于华为云提供的公共镜像制作系统盘镜像发布到云商店,请确保制作私有镜像的云服务器属于以下区域。 区域 RegionCode 备注 华北-北京四 cn-north-4 推荐使用 华东-上海一 cn-east-3 仅兼容存量用户,新用户不可见 华南-广州
什么是客户服务商 华为云应用商店客户服务商是指基于华为云应用商店商品,具备向最终客户销售、集成和交付等的能力,通过提供增值和推广服务帮助华为云应用商店扩大销售、提供对应服务的合作伙伴,并辅助华为云应用商店更好的服务客户。 父主题: 客户服务商介绍
前提条件 发布License类商品前,请确保相关软件包已发布到资产中心,详见新增资产操作步骤。 发布商品前请查看商品发布说明中的发布标准,按照标准填写商品信息。 如发布联营商品,请确保该商品在发布前已完成联营认证。 操作步骤 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点击左侧导航的“商品管理 > 我的商品”。
商家根据用户提交的识别码完成交付后,用户可以在“我的云商店 > 服务监管”验收服务,确认已完成。 提交系统识别码/硬件识别码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云商店首页,进入买家中心“我的云商店 > 服务监管”页面。 设置查询条件,选择目标服务交易记录,点击操作列的“提交”。 根据商品需求提交系统识别码或硬件识别码。
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商家在参与华为云云商店时,必须始终遵守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如商家未遵守相关条款或条件,华为云有权采取下架商家产品、终止与商家合作等措施,对华为云造成损失的,华为云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所有损失。 具体的规定和政策见《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 父主题: 规范
云商店目前所有系统消息通知会通过站内信、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商家,商家可在“消息中心”设置系统消息接收人。 若商家未设置消息接收人,系统消息将自动发送至商家的华为云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及邮箱。 新增接收人 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点击页眉导航处右上角的消息图标,进入“消息中心”页面。 点击左侧导航栏的“消息接
如账单详情显示为“申请被驳回”状态,商家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通用商品账单 请提交工单并发送申付单号,由华为云客服协助处理; 联营商品、华为商品账单 商家未开票:先确认此账单是否已面向华为云开具发票,如未开具发票,请参照商家面向华为云开票完成开票,华为云收到发票并验证无误后(通常需2个工作日),运营经理将重启申付流程,
品部署在华为云国际站的基础设施上,华为云云商店不接受部署在非华为云国际站的基础设施上的SaaS类产品发布申请。 发布SaaS类产品之前,您需要遵循SaaS类产品接入指南V2.0进行接口开发调测,以供华为云云商店调用。 发布SaaS类产品之前,请先进行应用接入调试,华为云云商店提供
加入沃土云创计划并完成应用构建 加入沃土云创计划 进入华为云官网,打开页面上方导航栏“合作伙伴”下拉框,单击“合作伙伴计划”,进入华为云伙伴计划页面; 在华为云伙伴计划页面,找到“沃土云创计划”并单击“立即加入”,进入开发者空间; 按照页面指引进行加入操作,具体操作方式可参考《华为云沃土云创开发者操作》。 查询应用构建
当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退票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华为路华为云楼;收件人:谢支娟;电话:025-56622708。 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退票材料寄送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数谷大道华为云上屯B5-3楼;收件人:杨晓晓;电话:18184138109。
发布License类商品前,请确保相关软件包已发布到资产中心,请参见新增资产操作步骤。 发布商品前请参见商品信息填写规范中的发布标准,按照标准填写商品信息。 操作步骤 登录已成功入驻云商店的华为云账号,点击云商店首页页眉导航处的“卖家中心”,进入卖家中心页面。 点击左侧导航的“商品管理 > 我的商品”。
注意事项 数据文件类交付方式下的商品分为标准类服务监管流程,如服务监管流程在用户处未处理,商家可联系用户沟通交付问题。 服务监管流程未完成的订单,订单状态为“处理中”,待用户确认验收后3个小时内,订单状态会同步为“已完成”,代表订单全流程已完成。 标准服务流服务监管,订单在商家侧(商家
商家交付完成后在“卖家中心-交付管理 > 服务监管”处上传物流信息,用户在收到硬件商品后在“我的云商店 > 服务监管”验收服务处进行“确认”或者“驳回”。 华为云复核后,用户线上点击确认验收,订单状态变更为“服务完成”,订单次月出账结算。 用户服务监管操作说明,请参考《硬件类商品服务监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