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网站内容违规 整改通知: 内容违规(例如涉黄赌毒政等)。 可能原因: 网站存在涉黄、赌、毒、政,或其他内容违规情况。 整改建议: 若域名已不使用,请立即注销或取消接入,停止解析; 若域名仍继续使用,请注销网站或取消接入,整改网站后重新备案。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证件住址错误 整改通知: 证件住址信息变更。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发生过工商变更,证件住址已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信息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确保证件住址与主体证件中证件住址一致。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APP平台信息无效 整改通知: 您填写的APP平台信息为无效平台。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填写的APP平台信息为无效平台。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更改现有的APP运行平台,请注意APP运行平台(安卓、IOS、鸿蒙等)非APP分发平台(上架的各应用市场)。 父主题: APP
APP特征信息无效 整改通知: 您填写的APP公钥或MD5值为无效信息。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填写的APP公钥或MD5值为无效字段。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APP公钥或MD5值,确保备案APP的特征信息与实际信息保持一致。 父主题: APP信息
主体负责人错误 整改通知: 主体负责人变更。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发生过工商变更,单位法人已变更,或已更换主体负责人。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最新的主体负责人信息并上传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备案主体名称错误 整改通知: 主办单位名称变更。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发生过工商变更,单位名称已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信息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确保备案主体名称与主体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网站内容超范围 整改通知: 网站内容超范围(例如个人备案网站涉及企业内容,或已备案网站涉及其他主体内容等)。 可能原因: 网站存在与备案主体不相符的内容,或个人备案网站存在企业相关信息。 整改建议: 整改网站内容,与备案主体相符;个人备案网站不可存在企业信息。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整改通知: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注意接听备案核验电话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整改通知: 实际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中所填网站名称不一致。 可能原因: 实际网站标签页及名称发生变更,但没有变更备案信息。 整改建议: 请修改网站标签页及网站名称,需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若您的网站名称发生变更,请提交变更备案,填写新的网站名称。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已过有效期 整改通知: 网站负责人证件过期。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是因为已备案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已过期。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最新的网站负责人信息并上传最新的网站负责人身份证,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整改通知: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注意接听备案核验电话
证件号码错误 整改通知: 早期备案的主体证件号码为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后证件号码需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可能原因: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您的企业证件更换为新的三证合一之后的证件,证件号码发生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
陕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备案,无字号须将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局变更为有字号之后再备案。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如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大陆居民但前提必须是法人。 主体联系电话必须本地号码
同一个主体下的其他账号能否用于备案其他主体的域名? 可以,华为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可以不一致,一个主体可以有多个账号。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填写主体信息 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填写时请您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您也可以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提前查看各省管局的ICP备案要求。 PC端操作步骤 场景一:账号下无备案信息 填写主体信息。 按提示填写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主体信息参数说明
上海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不可填写座机号码,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在申请经营性备案时,可能需要您提供接入商资质材料。如需获取,请提交工单申请。备案专员在完成身份审核后,将以邮件形式反馈给您。工单提交的要求如下: 选择问题类型:备案资料问题 单击“新建工单”。 图1 新建工单 问题描述:需包含申请资质的主体单位名称、域名或
网站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