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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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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AP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
同一个域名在两个服务商处都已备案,现将一方服务商取消接入,对另一方服务商的备案有影响吗? 取消接入指的是取消在某一个接入商的网站或APP备案信息,不影响在另外一方接入商的备案信息。 父主题: 备案基础
证件号码后6位,指您用于本次备案的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号码后六位,如图3所示。 图3 证件号码后六位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核验完成。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请继续完成。 备案短信核验成功后,管局将启动您的备案审核操作。 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或输入的三条信息(证件
本文介绍了ICP网站备案各特性版本的功能发布和对应的文档动态,欢迎体验。 2021年8月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阶段 相关文档 1 备案服务器新增“NAT网关” 支持使用公网NAT网关作为备案服务器。 公网NAT网关要求: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商用 准备可备案服务器 怎样选择“云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huaweicloud.com),超过四级的域名备案到四级即可。 关联的华为云IP 可根据验证资源自动生成,也可手动填写。IP与域名可以一对多,多对一的进行匹配。 2 APP特征信息 是否提供SDK服务 指APP除自身可独立运营外,是否以SDK的形式、对外提供了其他APP可以调用的功能。 是否应用SDK服务
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要求必须开放。打开的网站不符合内容要求,需关闭。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 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修改措施: 根据您的备案主体信息进行备案,企业参考证件地址;个人参考填写通讯地址,个人跨省请参考当地管局规则限制。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
备案信息填写问题 通常是填写的信息不符合备案要求;如:通信地址不详细(主办单位通信地址不详)、网站或APP名称(网站名称要求)不符合要求、资料填写或签名不规范等。 解决方法:按照管局要求修改信息为真实有效且填写规范后,重新提交管局审核。 父主题: 管局退回
联系方式:备案专员将通过联系方式中提供的邮箱,发送所需资质给您。 系统默认显示注册华为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码、邮箱,如需更换接收资质材料的邮箱,请修改邮箱地址。 图2 联系方式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 身份核实通过后,备案专员将以邮件形式,将所需的资质材料发送至您反馈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父主题:
请输入主办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请根据主办单位性质,选择正确的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请输入主办单位证件号码。 资源类型 请选择需要备案的对应云服务, 如选择ECS,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 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
企业门户备案FAQ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域名,可以绑定企业门户的网站吗? 企业门户域名备案,是否一定需要购买服务器? 购买的企业门户是不是只能在购买企业门户的账号进行备案?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APP名称。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域名、证件
域名过期 域名信息不一致 域名注册时间晚于备案时间 前置审批证件已过有效期 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已过有效期 未解析至华为云服务器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管局要求主办单位证件住所需为当前备案所在地,非当前备案所在地需提交居住证等资料。没有提交必要的地址证明材料会导致备案订单被驳回。 修改措施: 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您备案所在省份的规则,并根据驳回提示和备案规则中备案所需资料章节的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收到短信验证码后,请参考短信核验操作步骤,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 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备案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在收到华为云已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的通知后,请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一般在5分钟内即可收到验证短信。若5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验证短信,请检查: 表1 未收到核验短信处理措施
如果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同一接入商,一级域名备案成功后使用二级域名无需备案(政府组成部门的二级域名需要备案)。 如果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不同接入商,一级域名在原来的接入商备案成功后,在二级域名解析指向的新的接入商处需要将该一级域名进行新增接入备案,并将所接入二级域名填写在备案信息备注中。
请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怎么办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不会丢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平台: 登录备案系统 > 输入原备案的域名和主体信息 > 上传资料并认领备案 > 完成认领 具体操作,请参见认领备案。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需填写两个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是同省的。 个人备案对于是否是本省的身份证没有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个人备案对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