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备案一个主体。现在可申请一个B账号,备案另一个主体时选择备案授权码来提交备案,备案授权码由A账号的弹性云服务器生成。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A账号注册的域名,可以在B账号备案吗 可以。建议您使用购买了华为云备案服务器的账号进行备案,如果使用跨账号资源备案,请确保已获取备案授权码。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收到您的注销网站确认后,将为您提交注销申请至管局审核。 注销成功后,工信部备案信息查询系统查无该网站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要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对于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验
备案审核驳回FAQ 域名未实名认证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跨省备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网站内容不合格 证件不合格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问题 备案新增错误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此证件存在进行中的订单 前置审批不合格 网站主办者冲突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的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
自2018年1月1日起,ICP备案域名按以下原则执行: 域名实名认证。 如您是在华为云购买的域名,请参见华为云域名实名认证。 如您是在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请咨询您的域名服务商,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域名实名认证的持有者、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需要与备案主体单位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根据工信部64号文件,真实性核验要求,为保证备案信息真实性,请您配合华为云进行视频核验或现场核验。 打开华为云APP备案小程序,完成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如下: 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华为云APP。 图1 下载华为云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使用华为云AP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和各通信管理局关于网站或AP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要求,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日起,华为云将对全国各个省份已备案的网站或APP信息开展真实性专项核查工
同一个主体下的其他账号能否用于备案其他主体的域名? 可以,华为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可以不一致,一个主体可以有多个账号。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的按钮,添加下一个网站信息,但是只能在同一个账号下进行备案,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内容要求 更多 初审驳回&管局退回 已备案成功地网站无法访问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网站主办者冲突 联系方式问题 更多 视频课程 技术、观点、课程视频呈现 华为云ICP备案简介 备案简介,包括备案类型、备案前准备、联系方式等 一分钟鉴别: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您提交ICP备案申请后,审核专员会对您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备案审核相关请参见步骤二:华为云初审。 工信部短信核验 根据工信部最新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各省市进行ICP备案申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需进行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管局审核 初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如果有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的情况,建议先注销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后,再申请新的备案。 更多关于空壳网站的内容,请参见空壳网站。 更多关于空壳主体的内容,请参见空壳主体。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违规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网站不再使用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无关,与CDN加速服务范围有关。只要您的加速服务范围包括中国大陆,该域名就必须在工信部备案才能接入CDN。 www.***.example.com 否。 由于一级域名example.com已经在工信部备案,因此使用子域名的加速域名不再需要备案。建议将加速域名设置为网站域名的子域名。
example.com 是。 需要在工信部备案。 自定义域名 用于调用存储在OBS桶中的静态网站文件。 www.test.com 是。 需要在工信部备案。 www.***.example.com 否。 由于一级域名example.com已经在工信部备案,因此使用子域名的自定义域名不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督管理、医疗卫生、国土规划建设、质量技术、食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及广电、税收财务、金融、知识产权、信访、公用事业、海关口岸、邮政、检验检疫、商务贸易、农林畜牧海洋、社科档案及文物、安全生产及应急、科技创新、统计、经济发展与改革、烟草、网信、工信、能源、乡村振新、民族宗教、信用、公益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转入和新增网站,需要提交和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的证件。不接受先通过后变更。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
管局审核结果。 方式二: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仅支持查询已备案成功的ICP备案。对于备案中的订单,请参考方式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查询。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2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