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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 ICP备案

    在新办网站申请页面的开办主体配置向导页,按需填写负责人信息,单击下一步。 图8 选择新版网站申请 如果您已完成开办主体信息填写,则平台会自动拉取已有的主体负责人信息。主体负责人信息与您实际备案所用信息保持一致。 4. 在新办网站申请页面的网站基本信息配置向导页,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单击下一步。

  • 认领备案 - ICP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 公安备案 - ICP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 ICP备案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目前工信部不支持备案证书下载。在华为云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 ICP备案

    白名单账号授权码自动审批情况可在 “备案管理-我的授权-我授权的” 页面查看。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使用备案授权码 登录备案系统 登。 根据界面提示,在“产品验证”页面,输入如下信息: 云服务类型:选择“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输入具体的备案授权码。系统不会自动填充您的备案授权码,请复制后粘贴,或手动输入。

  • 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 ICP备案

    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管局备案要求规定了备案信息填写要求、所需提交的资料、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局备案的具体规则请参考以下内容。 华北各省管局规则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 华东各省管局规则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 华南各省管局规则

  • 变更备案 - ICP备案

    变更备案 操作场景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 APP信息 - ICP备案

    APP信息 APP负责人信息不准确 APP包名不准确 APP平台信息无效 APP特征信息无效 APP解析不一致 不再使用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 ICP备案

    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 转移备案 - ICP备案

    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 域名备案一次性能备案几个域名 - ICP备案

    5个域名/网站。(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需要等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若为个人备案,一个备案订单提交1个域名/网站。 更多备案限制条件请参见:备案限制。 父主题: 备案基础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 ICP备案

    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

  • 准备可备案的域名 - ICP备案

    个人备案备案负责人信息与域名注册人实名认证信息需保持一致(比对信息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单位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

  • 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 ICP备案

    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如果有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的情况,建议先注销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后,再申请新的备案。 更多关于空壳网站的内容,请参见空壳网站。 更多关于空壳主体的内容,请参见空壳主体。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 ICP备案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 网站备案 - 云速建站 CloudSite

    备案(工信部备案)和公安局备案两种。购买中国香港节点的云速建站无需进行备案。 公安局备案 一些网站需要到公安备案,公安备案由于各个地区的政策有可能不相同,也会有其它的要求。如某些地区公安备案需要申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公安局指定网警大队进行核对、验证,请务必配合。 在网站添加备案号

  • 注销主体 - ICP备案

    注销主体,即删除主体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即注销整个主体备案号。注销成功后,备案主体及主体下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APP,小程序,快应用)将全部成为未备案信息,不可再对外提供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如需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主体下有多个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如果您只需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 ICP备案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操作场景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删除备案主体下某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注销成功后,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将成为未备案信息,不可再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若需再次使用,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如您需要注销多域名网站中的部分域名,请勿单击“注销互联网

  •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 ICP备案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表1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 域名 备案提交所需身份证件 网站内容 个人备案 个人持有的域名。 域名注册信息是个人信息,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认证,如个人身份证。 备案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网站或APP

  • 取消接入 - ICP备案

    登录华为云APP,在“控制台”中或者在搜索“ICP备案”,单击“ICP备案”,进入备案操作入口。 图4 登录控制台 打开“ICP备案”,在“已成功备案信息”页签,单击“更多操作 > 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取消接入”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