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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监控视图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监控视图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页面左侧的“监控看板 > Dashboards”。 选择需要删除监控视图所在的监控看板。 在待删除的“监控视图”区域,鼠标滑过视图时单击区域右上角的删除图标。 在弹出的删除监控视图页面,选择“是”即可删除该监控视图

  • 查看监控大盘 - 云监控服务 CES

    查看监控大盘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我的看板 > 监控大盘”。 在“监控大盘”界面,单击操作列的“查看”。 可查看监控大盘的详细信息。 父主题: 监控大盘

  • 获取企业项目ID - 云监控服务 CES

    获取企业项目ID 操作场景 在调用接口时,部分URL中需要填入企业项目ID,所以需要获取到项目ID。本章节介绍如何通过控制台获取企业项目ID。 从控制台获取企业项目ID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页面右上方的“企业 > 项目管理”。 分辨率低的情况下单击页面右上方的“更多 > 企业 >

  • 删除监控看板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监控看板 当用户业务发生变更或需要对监控看板上的监控视图进行重新规划时,可以删除该监控看板,重新进行监控规划。删除监控看板时,会关联删除该看板上设置的所有监控视图。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页面左侧的“监控看板 > Dashboards

  • 创建站点监控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站点监控 操作场景 本章节指导用户创建站点监控,通过对站点进行网络探测,实现网络质量分析、性能分析等目的。 一个账户最多创建20个站点监控。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在“站点监控”界面,单击右上角“创建站点监控”,进入“创建站点监控”界面

  • 管理站点监控 - 云监控服务 CES

    管理站点监控 操作场景 当业务变化或者当之前配置的站点监控规则不符合您的业务需求时,您可参考本章节修改、停用、启用或删除站点监控。 修改站点监控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 站点监控”。 单击监控站点所在行的“更多 > 修改站点监控”,或者则勾选多个监控站点

  • 启用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启用告警规则 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告警规则所在行“操作”列的“更多”,选择“启用”,在弹出的“启用”界面,单击“确定”,可以开启告警规则。 或在“告警规则”界面,可勾选多个告警规则,单击“启用”,在弹出的“启用”界面,单击“确定”,可以启用多个告警规则。 父主题: 告警规则

  • 修改、删除、启用、停用数据转储 - 云监控服务 CES

    修改、删除、启用、停用数据转储 操作场景 当业务变化或者当之前配置的数据转储配置不符合您的业务需求时,您可参考本章节修改、停用、启用或删除数据转储。 修改数据转储任务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数据转储”。 单击数据转储任务所在行的“

  • 修改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修改告警规则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规则”,进入告警规则界面。 你可以选择以下两个路径进入告警规则修改页面: 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待修改告警规则所在行“操作”列的“修改”按钮; 在“告警规则”界面,选择待修改告警规则名称

  • 删除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告警规则 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告警规则所在行“更多”列的“删除”,在弹出的“删除告警规则”界面,单击“确定”,可以删除告警规则。 或在“告警规则”界面,可勾选多个告警规则,单击“删除”,在弹出的“删除告警规则”界面,单击“确定”,可以删除多个告警规则。 父主题: 告警规则

  • 导出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导出告警规则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规则”,进入“告警规则”界面。 单击左上角的“导出”按钮。 在弹出的“导出告警规则”界面填写任务名称,勾选需要的字段,选择是否导出指定资源列表,单击“确定”。 图1 导出告警规则 您要导出的数据中

  • 通过资源分组实现云资源分组监控 - 云监控服务 CES

    通过资源分组实现云资源分组监控 对于有一定资源规模的组织或企业而言,资源数量大多会因为人工维护繁琐导致易出错,同时应用于不同生产环节的资源可能需要分组管理,例如用于测试和用于生产的资源相比,需要配置的监控与告警、通知渠道与接收用户也可能不一样。云监控支持根据实例名称、实例标签、企业项目进行分组管理告警规则

  • 申请开通SMN新协议公测 - 云监控服务 CES

    申请开通SMN新协议公测 目前SMN服务支持的传输协议中,“语音通知”、“钉钉群消息”、“企业微信群消息”、“飞书群消息”正处于公测阶段,如需使用需要提交工单申请开通公测,本文主要介绍如何在华为云官网提交工单开通上述渠道公测能力。 应用场景 创建通知对象、创建告警规则时需要配置通知渠道

  • 创建通知对象/通知组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通知对象/通知组 通知对象和通知组是云监控服务发送告警通知的一种方式。您需要先创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并将通知对象添加到通知组。当您创建告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通知组,从而实现通过通知组接收告警通知的目的。 创建通知对象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

  • 创建/修改/删除通知策略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修改/删除通知策略 通知策略能够配置分级和排班策略,能够在策略中配置接收对象和通知内容模板。 创建通知策略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在“通知策略”页签,单击“创建通知策略”,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

  • 创建监控大盘 - 云监控服务 CES

    创建监控大盘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我的看板 > 监控大盘”。 在“监控大盘”界面,单击右上角的“创建大盘”。 在“创建大盘”页面,勾选所需的监控大盘模板。 单击“确认”。 父主题: 监控大盘

  • 通过飞书群接收告警通知 - 云监控服务 CES

    通过飞书群接收告警通知 您在通知对象中选择“飞书”通知渠道,并填写Webhook地址、秘钥或自定义关键词后,如果资源的监控指标达到告警条件,即可通过飞书群接收告警通知。 前提条件 请确保您已创建通知对象,并开启“企业微信”通知渠道白名单,开启白名单请参考申请开通SMN新协议公测。

  • 修改通知对象/通知组 - 云监控服务 CES

    修改通知对象/通知组 已创建的通知对象支持修改通知渠道,已创建的通知组支持修改通知组名称。 修改通知对象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在“通知对象”页签,单击待修改的通知对象所在行“操作”列的“修改”,修改通知渠道

  • 删除通知对象/通知组 - 云监控服务 CES

    删除通知对象/通知组 当您不需要某个通知对象或通知组时,可以直接删除。 删除通知对象 删除通知对象时,通知组中的该通知对象将自动被删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若仅删除单个通知对象,可在“通知对象”页签

  • 屏蔽告警规则 - 云监控服务 CES

    屏蔽告警规则 操作场景 对整条告警规则进行告警屏蔽。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选择“告警 > 告警规则”。 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告警规则所在行“操作”列的“更多”,选择“屏蔽告警”,在弹出的“屏蔽告警”界面,选择“屏蔽时间”后,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