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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大部分管局要求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如情况特殊,需咨询对应管局尝试作特殊申请,以管局实际要求为准。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具体以管局实际要求为准,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

  • 什么是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 ICP备案

    向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宣读和解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相关条款,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清楚明确相关告知内容后,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本人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接入服务企业应在本企业备案现场采集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

  • 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 - ICP备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备案中的App是否需要可以提供服务? 2023年9月1日前上架的App在24年4月1日之前都可以保持提供服务状态进行备案,23年9月1日之后欲上架的App需要待备案成功后才能提供服务,2024年4月1日之后所有App均需要待备案成功后才能提供服务。 父主题: App备案FAQ

  • 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 ICP备案

    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签署《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详情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其他证件:请根据企业经营范

  • 迁移备案 - ICP备案

    下的“更多 > 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您需要同时迁移多个网站,请在“网站备案号”列勾选本次需要迁移的网站后,单击“批量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即可。 列表栏显示了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网站备案号等信息。 在“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页面,系统显示待迁出网站的主体

  •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 ICP备案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需要,已在使用的APP是需要补充备案的。您需要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时间会有差异)间通过您的接入服务企业或小程序、快应用分发平台提交补充资料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024年4月起(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时间会有差异),未完成备案资料补充的

  • 个人备案备注网站内容 - ICP备案

    个人备案备注网站内容 驳回原因: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下方备注栏写明此网站的用途及网站具体内容(网站主要是做什么)具体涉及哪方面(比如学习,学习类别?具体内容?) ,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展现(文字或者图片),需备注详细并且不可以超出个人范围。 修改措施: 网站主要用于XXX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备案信息填写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怎样选择“云服务类型” 怎样选择“服务类型”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如何选择备案填写信息中的“地域” “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内容”要求 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 域名核验新规-注册信息比对不一致 - ICP备案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并续费。 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

  • 联系方式问题 - ICP备案

    请更换未备案过的联系方式。 驳回原因三: 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重复 修改措施: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父主题:

  • 常见问题 - ICP备案

    真实性核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吗 备案是需要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进行真实性核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请确保视频核验人与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一致,否则核验无法通过。 相关链接 备案必须安装华为云APP吗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 上海管局要求 - ICP备案

    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上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负责人授权书。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经营范围涉及“展览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算涉及

  • 步骤三: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验证码发送原则 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码中,具体以实际为准。 备案类型 备案服务 核验对象 备注 新增备案 网站备案 主体负责人 互联网负责人 全部需验证通过。 若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为同一人,只发送一个验证码(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

  • 认领备案FAQ - ICP备案

    认领备案FAQ 原备案平台是否可以继续备案 原备案平台已不再提供备案服务。 请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怎么办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不会丢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平台: 登录备案系统 > 输入原备案的域名和主体信息

  • 华为云视频核验 - ICP备案

    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

  • 变更备案 - ICP备案

    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变更网站或APP中的信息,如变更网站名称、修改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变更IP等。 变更备案 同时变更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 湖南、贵州管局要求,主体负责人变更时(即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选择“变更主体”,且提供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 认领备案 - ICP备案

    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统提交过备案,且已完成备案流程取得备案号的,需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认领备案。 在其他接入商处进行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跨省变更操作后,需进行认领备案。

  •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 ICP备案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问题描述 执行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变更主体等操作时,找不到备案入口,或者按钮置灰。无法进行备案? 处理方法 思路1: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存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如果有,请先放弃备案,或继续备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入口。

  •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 ICP备案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请联系对应服务商完成实名认证。 2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华为云购买的域名: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