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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镜像; IAM委托:请选择一个IAM委托,用于执行镜像的复制。此IAM委托必须为IMS云服务委托,且具有IMS Adminstrator权限。 安全组配置:在用户选择页面部署时,推荐用户按照商家此处填写的配置创建安全组。 勾选商家自检项,点击“提交审核”,提交完成后可查看资产审核状态。
产品创建开通通知(101) 商家已确认需求,待实施服务 其他(901) 用户驳回服务,待商家重新提供服务 产品创建开通通知(101) 用户已确认验收服务 产品创建开通通知(101) 通知ISV未完成服务监管的订单总数 其他(901) 服务监管申诉处理结果 运维提醒(501) 服务监管申诉处理结果通知 运维提醒(501)
当商品级销售对象为“企业用户”或“个人用户”时,规格级销售对象默认与商品级一致,但可单独编辑商品规格销售对象为“指定用户”。 表1 商品级与规格级销售对象设置说明 商品级销售对象 规格级销售对象 全部用户 全部用户、企业用户、个人用户或指定用户 企业用户 企业用户或指定用户 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或指定用户
可修改。 ②协议签署 仅针对本次联营认证商品,点击□勾选“服务支持保障承诺”、同意“华为具备本次认证商品的定价权”(所有联营商品均需满足此项)。 ③提交商品信息 填写本次认证商品的基本信息,选择认证主商品的接入类型,接入类型需与报价单中填写的商品上架方式保持一致。 若本次认证包含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商品服务协议为线上协议,该协议为商家与买家之间的双方协议 ,下单时勾选生效,线下合同不适用于该场景,协议中不可有留白待填写、盖章生效、签约地点等内容,请调整或下载参考样例模板进行修改,模板可通过点击填写处下方提示中的《通用商品服务协议模板》进行下载。
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华为云云商店合作伙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华为云云商店(以下简称:云商店)的支持。 为了更好地服务合作伙伴与用户,带动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云
为什么在商品发布页面没有发布联营商品按钮 商品发布页面没有“发布联营商品”按钮,有以下原因: 子用户没有发布联营的权限。主账号需授予子用户“发布联营商品”权限,子用户方可发布联营商品,具体操作请参考用户管理和用户组管理。 主账号未加入联营计划。主账号参考如何加入联营计划加入联营计划。 父主题:
确认无误后单击“发布代金券”。 代金券发布完成后,在我的代金券页面进行管理,用户可以在商品详情页中领取代金券; 如发布代金券时,商品详情页展示选择“否”,商家可以指定用户或者获取领取链接线下传递给用户。 商家选择“适用商品规格”后,则代金券仅对该商品下的指定规格生效。 联营商品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发布说明 商品服务协议为线上协议,该协议为商家与买家之间的双方协议 ,下单时勾选生效,线下合同不适用于该场景,协议中不可有留白待填写、盖章生效、签约地点等内容,请调整或下载参考样例模板进行修改,模板可通过点击填写处下方提示中的《通用商品服务协议模板》进行下载。
举值排列组合生成,在商品详情页不会对用户展示,在用户的消费账单页面对用户可见。 选择计费模式,勾选需要向用户售卖的SKU,设置价格。 只有在此处勾选并设置价格的SKU,用户在商品详情页进行订购操作时,才可以选中并获取价格;未勾选的SKU,用户在商品详情页无法选择购买。 选择了数量
导出文件下载 订单状态 订单状态 订单状态说明 处理中 用户下单支付后,资源未开通成功或服务未交付完成的状态。 包括:SaaS接口未响应成功导致订单未开通成功的订单、服务监管未完成的License、人工服务、涉及服务监管的SaaS订单 已取消 用户自主取消或者系统自动取消的待支付订单所处的状态
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华为云云商店合作伙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华为云云商店(以下简称:云商店)的支持。 为了更好地服务合作伙伴与用户,带动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云
惠”页面,点击“商品优惠链接”页签,在该页面复制相应购买链接,并提供给用户进行购买。 通过该链接,用户无需自行选择规格,可一键下单。 使用方式二 商家创建专属优惠成功后,用户将收到系统自动触发的短信(含下单链接)、邮件(含下单链接及二维码),通过下单链接或二维码直接下单即可。 图1
License类商品接入流程 License类商品接入流程 License商品自动部署的接入流程如下: 以软件包为部署物的接入流程如下图所示: 以镜像为部署物的接入流程如下图所示。 建议将应用的启动脚本设置为开机自启动。
为什么申请开票时不能选择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按钮是灰色的、不可点击 系统支持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和数电发票,如申请开具普票时,无法选择开具电子发票或数电发票,则为该商家不支持电子发票或数电发票。 系统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和数电发票;如申请开具专票
范》,服务好我们的每一个用户。 华为云云商店 2024年1月5日 北京博海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罚公告 商家:北京博海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 该商家存在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华为云签署的相关协议,对应《云商店商家合作管理规范》中的“向华为云、用户/用户或其他华
订单状态 订单状态 订单状态说明 处理中 用户下单支付后,资源未开通成功或服务未交付完成的状态。 包括:SaaS接口未响应成功导致订单未开通成功的订单、服务监管未完成的License、人工服务、涉及服务监管的SaaS、硬件、应用编排订单 已取消 用户自主取消或者系统自动取消的待支付订单所处的状态
下单购买商品 用户 - 用户支付订单,完成商品购买。 指导用户购买,可参考《商品购买流程》。 2.1 收款 华为云 - 用户可使用现金支付或信用支付。如为信用支付,需等待用户完成回款。 查看回款状态,可参考查询交易明细。 2.2 交付商品 商家 - 如订单涉及服务监管,需用户点击确认验收,才完成交付。
《云商店通用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商家+华为云 商家入驻 发布通用商品 《通用商品服务协议》 商家+用户 通用商品发布 加入联营伙伴计划 《云商店联营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商家+华为云 联营商品发布 发布联营商品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 商家+用户+华为云 创建商家优惠 《云商店联营商品商家推广协议》 商家+华为云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发布说明 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涉及商家与买家、华为云三方,因此商家拟定条款时应使用云商店提供的模板《联营商品服务支持条款模板》,根据模板内注释要求修改(如下图,下载模板后可见),常见错误如下,请在填写之后对照检查: 未使用联营服务条款模板更新。 条款一中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