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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APP用的是四级域名,我需要从顶级域名开始一级一级的备案到四级吗? 不用,APP备案原则是用到哪级备哪级,未使用的可以不备案,您直接备案您使用的四级域名即可。APP备案可支持备案到四级域名。 顶级域:域名最后一个点后面的部分为顶级域,如.com, .net, .org, .gov
如果单击“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时,系统提示“一个订单中最多只能添加1个网站”或“订单中能添加的网站个数已达上限”,说明当前省份的管局只允许添加1个网站,或您添加的网站个数已达到该省份的管局要求。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
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请提前将变更涉及的材料彩色照片备好,便于填写系统时同步上传审核。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ICP备案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
Beian Administrator:备案服务管理员,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中,选择需注销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果未找到“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同一个主体下同一APP必须保持名称一致,此处“名称”是指下载安装后的名称,所以以上情况判断为同一APP,只需备案一次。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的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的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首次备案和APP首次备案。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或APP备案。请更换资源进行备案。
在“网站信息”页面,系统会自动显示待迁出的网站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保存”。 图2 网站信息 申请授权。 系统弹窗提示需求授权申请,请单击“去申请授权”。
如没有收到,您也可以登录工信部网站,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系统最多可以重发2次短信验证码。 具体操作指导请参见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验证码为6位数字,请谨慎输入。连续5次输入错误短信核验的任意信息,在第6次输入验证时系统将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一个APP有不同的版本,安装后有不同后缀(比如xx,xx-极速版),一个APP在不同平台安装后有不同后缀的(比如xx-安卓版,xx-IOS版),以上两种情况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同一个主体下同一APP必须保持名称一致,以上两种情况均会判断为两个不同的APP,需要分别备案。 父主题: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使用备案授权码 登录备案系统 登。 根据界面提示,在“产品验证”页面,输入如下信息: 云服务类型:选择“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输入具体的备案授权码。系统不会自动填充您的备案授权码,请复制后粘贴,或手动输入。
相关法条如下: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涉及宗教的,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手机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网站名称和内容,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范围,要与公司名称,性质相符;网站名称须填写公司全称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