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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新增错误 驳回原因: 备案类型错误。 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华为云)等备案类型错误。华为云备案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备案类型错误,通常是因为信息输入错误导致,如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错误或证件号码错误等。 修改措施: 核对您输入的信息(如主办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
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请提前将变更涉及的材料彩色照片备好,便于填写系统时同步上传审核。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ICP备案申请。 在“我的ICP备案”找到“已完成备案”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变更备案”、“变更主体”、“变更互联网信息”。
置在原有证件上,”点击修改”进行替换,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改正。 核实联系方式是否有效,如需要变更请进行验证。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证件类型不支持修改 图5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 如选择新的主体负责人。 请您按照您的证件选择证件类型,并上传证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身份信息。 图6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
差异)前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APP相关信息与材料,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期间APP可正常使用。 如您在2023年9月1日后,有新的APP在分发平台申请上架,或历史下架的APP需重新申请上架,需先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后再申请上架应用,备案通过后APP才可正常使用。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指基于安卓、iOS等平台操作系统的开发的原生App,并且App后台服务使用了华为云资源时,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APP备案。 网站备案指域名解析至华为云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并且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网站备案。 说明:对于已
NAT网关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10 请确认您已购买上述任意一资源用于ICP备案。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或APP备案。请更换资源进行备案。
华为云备案系统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后,请及时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在上方导航栏,选择“短信核验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备案申请时,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相关法条如下: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
短信验证不通过 2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官网迁移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官网更新为:https://beian.miit.gov.cn/ 商用 N/A 2020年3月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阶段 相关文档 1 支持“转移备案” 对于同时拥有多个华为云帐号的用户,系统支持将帐号A下已备案完成的主体、网站转移到帐号B下。
工商户有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字号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政府单位需上传《标识证书》和《域名业务审核表》,事业单位上传《标识证书》。 公司名称涉及“投资”,网站不涉及,仍需提供“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网站内容不涉及,提供情况说明书。
已备案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一个账号可以为多个主体备案吗 更多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备案资料模板在哪里获取? 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核查未通过,网站被注销怎么办? 更多 备案成功后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否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为云将不得为您提供接入服务。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华为云提交后,工信部核验系统将首先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未能通过核验的,由系统自动退回。通过系统核验后才能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或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华为云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止提供接入服务。
否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为云将不得为您提供接入服务。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华为云提交后,工信部核验系统将首先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未能通过核验的,由系统自动退回。通过系统核验后才能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或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华为云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止提供接入服务。
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贵州 《标识证书》、《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审申请表》 如有变化,请以下发部门实际出具的文件为准 备案申请中填写的信息需与编办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初审会予以驳回。 编办证明由政府机关的上级部门颁发,华为云备案系统不提供申请表模板。 政府网站备案主体
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Tenant Administrator:全部云服务管理员(除IAM管理权限),拥有该角色权限的IAM子用户默认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
如涉及备案信息修改,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您在备案系统注册的邮箱,邮件内容可能包含:问题点修改建议、备案申请期间注意事项,以及需要补充哪些资料等重要信息,请注意查收并按指导安排处理。 初审通过后,华为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提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 华为云初审: 您提交系统信息后,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
选择供其他账号使用的备案授权码,单击“操作”列的“批量授权”选择需要授权的资源。 系统弹窗“授权其他账号”。 图5 授权给他人 输入授权给的华为云账号名,并单击“验证目标账号”。 验证输入的华为云账号名存在后,系统将显示您当前华为云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 图6 授权给他人-获取验证码 单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