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REST_CANNED_PRIVATE); 直接设置对象访问权限 以下代码展示如何直接设置对象访问权限: // 认证用的ak和sk硬编码到代码中或者明文存储都有很大的安全风险,建议在配置文件或者环境变量中密文存放,使用时解密,确保安全;本示例以ak和sk保存在环境变量中为例,运行本示例前请先在本地环境中设置环境变量A
OBS仅支持为桶根目录下的对象设置重定向,不支持为桶中文件夹下的对象设置重定向。 StorageClass StorageClassType 参数解释: 复制时设置对象的存储类别。如果未设置此头域,则以桶的默认存储类别作为对象的存储类别。 取值范围: 可选择的存储类别参见StorageClassType。
连接RDS for MySQL实例的方式概述 在连接到数据库实例之前,您必须先创建数据库实例,详见购买RDS for MySQL实例。创建实例后,RDS for MySQL提供使用命令行、图形化界面、JDBC和数据管理服务(Data Admin Service,简称DAS)的连接方式。
对象迁移 迁移前准备 创建GaussDB实例 创建数据库评估项目 创建对象迁移项目 实施对象迁移 确认迁移结果 父主题: Oracle结构迁移到GaussDB
通过弹性公网IP连接RDS实例时,需要为RDS所在安全组配置相应的入方向规则。 通过内网连接RDS实例时,设置安全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CS与RDS实例在相同安全组时,默认ECS与RDS实例互通,无需设置安全组规则。 ECS与RDS实例在不同安全组时,需要为RDS和ECS分别设置安全组规则。
结果清单文件目录默认为用户目录的子文件夹.obsutil_output,也可以通过-o参数指定生成目录。 参数说明 参数 约束 描述 bucket 必选 桶名。 key 可选 生成单个对象下载链接的对象名,或批量生成对象下载链接的对象名前缀。 e 附加参数,可选 生成的对象下载链接的过期时间(单位
设置对象存储挂载参数 本章节主要介绍如何设置对象存储的挂载参数。您可以在PV中设置挂载参数,然后通过PVC绑定PV,也可以在StorageClass中设置挂载参数,然后使用StorageClass创建PVC,动态创建出的PV会默认带有StorageClass中设置的挂载参数。 对象存储挂载参数
上传对象 对象上传简介 文本上传 流式上传 文件上传 创建文件夹 设置对象属性 分段上传 分段复制 基于表单上传
附加参数,删除单个对象时可选 待删除对象的版本号。 r 附加参数,批量删除对象时必选 按指定的对象名前缀批量删除对象。 注意: 批量删除对象时,会将与前缀匹配的所有对象删除,请谨慎使用。 j 附加参数,批量删除对象时可选 批量删除对象时的最大并发数,默认为配置文件中的defaultJobs。
设置对象过期时间(Python SDK) 本示例用于上传文件流时通过header设置对象过期时间 obsClient = ObsClient(access_key_id=ak, secret_access_key=sk, server=server) try: # 读取文件流
> 防护对象”,进入“防护对象”页面。 图1 防护对象 在目标防护对象所在行的“操作”列中,单击“设置策略”。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防护策略后,单击“确定”,如图2所示。 图2 设置策略 单击“展开”,可以查看防护IP的详细信息。 批量设置防护策略 勾选需要设置防护策略的防护对象
创建桶 上传对象 下载对象 05 API 通过对象存储服务开放的丰富API和调用示例,您可以完成桶创建、对象上传下载以及更多桶和对象的进阶操作。 API文档 API 概览 Header中携带签名 URL中携带签名 基于浏览器上传的表单中携带签名 PUT上传对象 POST上传对象 07 工具
复制对象 功能介绍 复制对象(Copy Object)特性用来为OBS上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当进行复制对象操作时,目标对象默认复制源对象的元数据;用户也可以将目标对象的元数据替换为本次请求中所带的元数据。新建的目标对象不会复制源对象的ACL信息,默认的新建对象的ACL是
MySQL到MySQL 支持的源和目标数据库 表1 支持的数据库 源数据库 目标数据库 RDS for MySQL RDS for MySQL 数据库账号权限要求 使用DRS创建录制回放任务时,连接源和目标数据库账号的权限建议保持一致,再启动任务。 使用须知 为了确保录制回放任务
MySQL到MySQL 支持的源和目标数据库 表1 支持的数据库 源数据库 目标数据库 ECS自建MySQL 5.6、5.7、8.0版本 本地自建MySQL 5.6、5.7、8.0版本 其他云上MySQL 5.6、5.7、8.0版本 RDS for MySQL 数据库账号权限要求
使用Owner参数指定对象的所有者信息;使用Grants参数指定被授权的用户信息。 ACL中需要填写的所有者(Owner)或者被授权用户(Grantee)的ID,是指用户的账户ID,可通过OBS控制台“我的凭证”页面查看。 当前OBS对象支持的可被授权的用户组为: 所有用户:O
订阅智能对象 前提条件 用户具有智能对象管理权限 操作步骤 登录ISDP系统,选择“公共平台->系统配置->应用设置->智能对象订阅”打开智能对象订阅页面 图1 智能对象订阅 选择一个行业,点击对象,进入该分类的智能对象订阅详情页 左上角选择“云端”或“边缘端”分类或直接搜索找到你需要订阅的智能对象
选择恢复日期和该日期下可恢复的时间区间,并输入要恢复到的时间点,选择恢复方式,单击“确定”。 恢复到新实例 图1 恢复到新实例 跳转到“恢复到新实例”的服务选型页面: 新实例的数据库引擎版本,自动与原实例相同。 新实例的规格套餐可以重新选择,并且新实例磁盘大小必须大于或等于原实例的磁盘。 关于购
式。 如果上传的对象权限设置为匿名用户读取权限,对象上传成功后,匿名用户可通过链接地址访问该对象数据。对象链接地址格式为:https://桶名.域名/文件夹目录层级/对象名。如果该对象存在于桶的根目录下,则链接地址将不需要有文件夹目录层级。 以下示例代码中的"bucketname
订阅智能对象 订阅智能对象 父主题: AI功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