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措施: 所有证件需原件拍摄或彩色扫描件上传。 驳回原因三: 证件有效期小于三个月。 修改措施: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三个月及以上(营业执照核准日期需为最新)。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站/App)名称。 工信部备案号: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查看已取得的ICP网站/App备案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日期:首次备案通过日期(可在工信部网站公共查询审核通过时间)。 主域名:请填写真实已备案域名。 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获取,或至域名注册商域名管理后台获取。详细指导,请参见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证件一并上传)。 一个网站只能填写一个首页url。 广东省《互联网备案承诺书》模板不可更改。需要法人手写签字,盖公司公章,填写日期。日期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
基础信息校验 前提条件 已确定主体证件号、华为云服务器、域名或App名称。 准备好备案主体证件材料(原件拍照/扫描)彩色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视管局要求,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服务商提供)。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查号码的正确性。 证件是否长期有效:请按实际情况选择。 证件有效期起始日期:如果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请填写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上的起止日期。若身份证件是长期。根据国徽面身份证有效期年限选择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手机号:请填写真实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工信部备案结果的通知,请准确填写。
请邮件至beian@huaweicloud.com。 邮件请以【华为云视频核验】为题 邮件内请写明【备案主体名称】+【备案订单号】+【核验日期】+【核验时间】华为云在收到您申请核验的邮件后会将视频核验链接,回复至您邮箱,请注意查收。 您需在约定的时间内进入华为云会议进行视频核验,
网站或App开办详情介绍。 承诺本公司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网站或App不涉及前置审批里的内容,如果有违规情况,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可填写当天的日期并加盖您的单位公章。 ICP备案初审时,如果审核人员告知您需要提供说明书,审核人员会在审核意见中备注邮箱或给您发送邮件通知,您可将说明书发送至审核人员提供的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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