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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原因一: 备案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不是备案地区号段的电话号码,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原因。 修改措施: 建议填写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号段的电话号码。 保证电话畅通,并有人接听。 驳回原因二: 手机号码已用于其他主体进行过备案。 修改措施: 请更换未备案过的联系方式。 驳回原因三:
域名证书 若在华为云注册的域名,在域名列表页,单击域名名称,在域名信息页单击“域名证书”即可获取域名证书。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域名列表页。 在域名列表栏,单击待下载域名的名称。 图1 域名列表 在“域名信息”详情页,单击上方栏的“域名证书”。 图2 域名信息 在“域名证书”页面,单击“下载证书”。
前置审批示例图 审批类目:校外培训 审批材料 教育部门允许开展校外培训的审批文件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证件示例图 图1 教育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新闻 审批材料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证件示例图 图2 新闻审批文件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网站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已经收到管局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但华为云备案系统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您好,发生此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系统延迟造成,请您耐心等待1-2小时后再次查看。 如1-2小时还未同步,您可拨打热线电话4000-955-988转5、950808转5
域名注册时间晚于备案时间 整改通知: 域名注册时间在备案时间之后。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在备案存续期间过期后重新注册买回,导致注册时间在备案时间之后。 整改建议: 请您注销该域名备案信息并重新进行备案。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需办理ICP/APP备案,如涉及经营性,应在获取ICP/APP备案号后按主管部门要求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
官网或联系管局(建议提前了解流程及办理条件)。 若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在华为云完成ICP/APP备案,在申请许可证时,如需接入商资质材料,华为云可为您协助提供。 相关链接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ICP经营性许可证办理推荐
个人备案备注网站内容 驳回原因: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负责人下方备注栏写明此网站的用途及网站具体内容(网站主要是做什么)具体涉及哪方面(比如学习,学习类别?具体内容?) ,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展现(文字或者图片),需备注详细并且不可以超出个人范围。 修改措施: 网站主要用于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_faq/z
网站备案的域名个数限制优先以管局规定为准。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如果单击“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时,系统提示“一个订单中最多只能添加1个网站”或“订单中能添加的网站个数已达上限”,说明当前省份的管局只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 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修改措施: 根据您的备案主体信息进行备案,企业参考证件地址;个人参考填写通讯地址,个人跨省请参考当地管局规则限制。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接入网站变更主体时, 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接入APP变更主体时,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新增网站或APP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或APP负责人手机号 新增网站变更主体时,主体、网站负责人都需进行短信验证。 新增APP变更主体时,需要验证主体负责人的手机号。 新增APP主体无变更时,无需短信验证。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网站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如果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还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法人授权书》、《网站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目前工信部不支持备案证书下载。在华为云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AP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册人信息”。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2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华为云购买的域名: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确认不一致,请执行如下操作:
入互联网信息;或将您的域名解析指向大陆境内华为云IP。 整改通知三: 域名实际解析IP与备案IP不符。 可能原因: 已备案域名存在解析大陆境外IP、其他接入商IP情况。 整改建议: 需修改解析与备案信息填写的IP保持一致,或提交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信息中填写的IP。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短信验证不通过 背景信息 为了提高网站或APP联系方式准确率,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具体规则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用户提交备案申请至管局时,系统将发送验证码至相关负责人手机,收到后请务必在24小时内至管局指定网站提交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