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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如何选择备案类型 不同的备案类型在备案流程中需要提供的信息略有差异。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的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的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
)。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其他表格类备案材料,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对应项下查看样例、下载模板。 已下载最新版本华为云APP。 PC端操作步骤 场景一:账号下无备案信息 在PC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主体信息。 选择“地域”。 企业:企业备案地域需与营业执照所在地保持一致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的信息需要与备案的主体单位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如果无法获取到同时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的页面,请在域名系统中截取基本信息界面。 例如页面中仅显示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没有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信息,则截取包含域名、域名持有者信息的页面。 如果您是在
置在原有证件上,”点击修改”进行替换,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改正。 核实联系方式是否有效,如需要变更请进行验证。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证件类型不支持修改 图5 已有主体负责人信息 如选择新的主体负责人。 请您按照您的证件选择证件类型,并上传证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身份信息。 图6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
差异)前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APP相关信息与材料,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期间APP可正常使用。 如您在2023年9月1日后,有新的APP在分发平台申请上架,或历史下架的APP需重新申请上架,需先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后再申请上架应用,备案通过后APP才可正常使用。
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请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请您务必保证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指基于安卓、iOS等平台操作系统的开发的原生App,并且App后台服务使用了华为云资源时,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APP备案。 网站备案指域名解析至华为云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并且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网站备案。 说明:对于已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每个NAT网关可备案10个网站/App。 请确认您已购买上述任意一资源用于ICP备案。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或App备案。请更换资源进行备案。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到前置审批类的,实际网站/App不涉及前置审批类,需上传不涉及说明书。 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涉及宗教的,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手机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不得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经营范围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且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名称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相符。
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
准备可备案服务器 准备备案材料 前置审批 各地管局要求 下载备案材料模板 备案场景 通用备案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ND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云速建站 快速入门 快速完成ICP备案 04 公安备案/经营性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
华为云备案系统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后,请及时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在上方导航栏,选择“短信核验
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Tenant Administrator:全部云服务管理员(除IAM管理权限),拥有该角色权限的IAM子用户默认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
如涉及备案信息修改,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您在备案系统注册的邮箱,邮件内容可能包含:问题点修改建议、备案申请期间注意事项,以及需要补充哪些资料等重要信息,请注意查收并按指导安排处理。 初审通过后,华为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提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 华为云初审: 您提交系统信息后,
App图标有何要求? 应用图标不得为系统图标,避免被用户误认为是系统应用; 应用图标不得包含误导用户点击的元素,如在没有新消息的情况下显示代表有新消息的数字角标。 还需遵守当地监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父主题: App备案FAQ
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请提前将变更涉及的材料彩色照片备好,便于填写系统时同步上传审核。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ICP备案申请。 在“我的ICP备案”找到“已完成备案”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变更备案”、“变更主体”、“变更互联网信息”。
选择供其他账号使用的备案授权码,单击“操作”列的“批量授权”选择需要授权的资源。 系统弹窗“授权其他账号”。 图5 授权给他人 输入授权给的华为云账号名,并单击“验证目标账号”。 验证输入的华为云账号名存在后,系统将显示您当前华为云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 图6 授权给他人-获取验证码 单击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