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Tenant Administrator:全部云服务管理员(除IAM管理权限),拥有该角色权限的IAM子用户默认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
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省通信管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本章节将为您介绍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信息。如果您的网站或APP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可参考批复单位以及相应的审批文件进行办理。 如您的主办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
体等操作时,找不到备案入口,或者按钮置灰。无法进行备案? 处理方法 思路1: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存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如果有,请先放弃备案,或继续备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入口。 思路2:如果您是在华为云APP端操作,发现无法单击“开始备案”。 请退出当前账号,关
如果您未在24小时内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系统会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 如果备案信息无需修改,提交的备案资料符合要求,您可以直接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初审通过后会再次将您的订单提交至管局。请根据短信核验要求,在24小时内登录工信部备案系统完成短信核验。具体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如果备案信息或提交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备
工信部备案结果的通知,请准确填写。 应急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且是备案主体长期使用的号码,不能填写其他公司的电话。 请确保填写的应急电话唯一,没有重复给其他单位备案使用过。 电子邮件地址:请填写主体负责人真实、有效的邮箱地址。主体负责人邮箱将用于接收工信部备案结果的通知以及备案密码的发放,请准确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_faq/z
或专项审批,并且提供审批文件和相关审批号,再申请网站备案。若不涉及请勿勾选不相关项。 网站若涉及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网站,需获得工商许可证。您需在非经营性备案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获得备案号后,再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转入和新增网站,需要提交和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的证件。不接受先通过后变更。
有订单时,操作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开关和修改权限时会提示“已有在进行中的订单,您可点击左侧菜单【我的备案】进行查看” 图4 提示信息 关闭:具备备案权限的子账号默认与主账号具备同等的备案权限(已存在的关联数据不会清除) 主账号和子用户权限相同,所有备案信息都可操作 子用户新增的备案(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变更备案)不受开关影响
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对于前置审批许可、批文、牌照等资料均需通过前置审批项上传。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5个域名/网站。(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需要等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若为个人备案,一个备案订单提交1个域名/网站。 更多备案限制条件请参见:备案限制。 父主题: 备案基础
ICP备案不收证件原件,只需上传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拍照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要求如下: 拍照/彩色扫描证件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国徽不得遮挡)。 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备案初审FAQ 初审通过后还需做什么 备案初审会联系备案主体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吗? 同一个公司,在第三方服务商提交备案了域名A,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域名B吗?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打开华为云APP网站备案,界面白屏 提示“小程序未安装”怎么办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网站备案的域名个数限制优先以管局规定为准。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如果单击“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时,系统提示“一个订单中最多只能添加1个网站”或“订单中能添加的网站个数已达上限”,说明当前省份的管局只
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特别地, 对于6月21日前提交至接入商初审,但未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的ICP备案申请,需要补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对于6月21日前已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但是被驳回的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