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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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该如何操作?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空壳网站 空壳主体 备案使用的公网IP及一台服务器,备案成功后,是否需要保留? 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地与申请备案主体地址不一致需要修改吗?
备案解析FAQ 域名首次备案前怎样关闭DNS解析 备案期间网站的域名需要暂停解析吗 使用了云解析服务后,还需要备案吗
主体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驳回原因一: 备案主体下已经成功备案的所有网站已被注销,导致该备案主体在工信部只剩下一个空壳主体。 修改措施: 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然后申请注销主体,注销成功后重新提交首次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驳回原因二: 收到华为云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 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修改措施: 根据您的备案主体信息进行备案,企业参考证件地址;个人参考填写通讯地址,个人跨省请参考当地管局规则限制。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XX公司员工XXX。 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码。 通信地址不能带有 “市辖区”,需修改为实际城区。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应急号码必须是第三方的号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
APP解析不一致 整改通知: IP实际解析与备案中IP地址不一致。 可能原因: 已备案域名存在解析大陆境外IP、其他接入商IP情况。 整改建议: 需修改解析与备案信息填写的IP保持一致,或提交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信息中填写的IP。 父主题: APP信息
如果主体下只有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请选择注销主体;如果主体下有多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请选择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然后选择需要注销的域名。 具体的,注销主体是指将所有备案信息全部注销;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只注销主体下某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销主体:删除该主体在工信部的所有备案信息,包括主体信息和所有网站信息。
哪些APP需要备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APP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小程序、快应用)。 单机不联网APP、小程序无需备案。
交备案申请。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怎么办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不会丢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平台: 登录备案系统 > 输入原备案的域名和主体信息 > 上传资料并认领备案 > 完成认领 具体操作,请参见认领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对应一个备案主体,如您有多个备案主体,需要使用多个华为云账号分别认领。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同一个人为不同的备案主体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即同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信息在两个不同的备案主体下存在,导致该网站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修改措施: 原备案在华为云,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备案所在省份的管局规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手机号可以不用是当地的,但是要是本人使用,并且是公司员工,网信办要可以找到这个人(最好备注一下原因)。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提交新域名备案,办理方式请咨询自治区网信办。
备案完成的主体、网站转移到账号B下。 转移备案对业务没有影响。 图1 转移备案 转移须知 该功能仅支持华为云账号间的备案转移。 该功能仅支持在PC端操作。 转移前、转移后的两个账号(即账号A和账号B),都没有正在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
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对于已备案网站对应多个域名的场景,如需通过变更备案删除指定域名,则变更删除的域名待管局审核通过后将变成未
一次备案可备多个平台,已备案成功的APP可做变更备案添加/删减平台,每个平台需分别填写对应特征信息。 APP包名/Bundle ID 软件包名称,安卓/苹果APP的唯一标识。 若同一个APP有不同的特征信息用于分发,可以填写多套包名及其对应的公钥、指纹信息。此部分内容涉及APP开发知识,需要通过您的APP开发人员获得相关信息。
关于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求 如果备案订单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同,则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对应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也不能相同。 同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包括其使用的电话、邮箱)不能给多个主体备案。 不同主体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不能相同。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网站主办者冲突 驳回原因: 网站主办者冲突。 同一个备案主体信息提交了两次备案,即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已在其他服务商处提交过备案。 修改措施: 您需要在其中一家服务商的备案系统中放弃备案。放弃在华为云的备案。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请注意如您购买的是ECS,如已备案5个域名或APP,注销后将无法重复继续使用(备案服务器仅支持一次性备案,注销后无法重复使用)。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中,选择需注销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通过后打开显示阻断页面,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异常情况,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