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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服务内容(生活服务,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 若暂无精准匹配项,可选择类似项,并在备注内填写APP详细用途。 APP服务内容目录具体请参考APP备案服务内容目录。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问题描述 执行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变更主体等操作时,找不到备案入口,或者按钮置灰。无法进行备案? 处理方法 思路1: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存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驳回原因三: 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重复 修改措施: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签署《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详情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图1 管局驳回空壳网站备案 处理方法 方法一:请联系网站当前使用的服务器接入商,申请接入备案。如果您的域名解析至华为云服务器,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方法二:注销当前的空壳网站,并重新备案。 不同省份的管局处理方法不同,具体请根据对应省份的管局要求修改。
) 图6 子用户场景 注意:子账号新增的备案(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变更备案)不受开关影响 历史备案订单 此子用户创建的可以操作,否则不能操作(查看详情、审核历史、删除) 变更类操作: 变更服务/变更备案, 需要做鉴权 变更类选择服务时需要查询有关联权限的服务, 只可以选择有关联权限的服务
负载均衡 如果您使用中国大陆境内的服务器(ECS)和负载均衡服务,您可以使用其中一个服务器(ECS)或服务器(ECS)生成的备案授权码,进行产品验证。备案成功后,配置您的域名解析,指向您的负载均衡的IP地址。 域名 备案使用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必须是通过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
自2021年6月1日起,接入服务企业应告知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实提供备案信息的要求,并向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宣读和解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相关条款,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清楚明确相关告知内容后,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本人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
验证码发送原则 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码中,具体以实际为准。 备案类型 备案服务 核验对象 备注 新增备案 网站备案 主体负责人 互联网负责人 全部需验证通过。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证件示例图 图3 游戏出版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网络出版 审批材料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证件示例图 图4 网络出版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药品和医疗器械 审批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但如果在其他接入商没有备案,取消之后将变成空壳网站或空壳APP而被管局清理注销,同时未备案不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后若需再使用此域名应重新申请备案。 取消接入类型 主动申请:由于某些原因需删除在接入商的备案信息,用户主动提出取消接入申请。
网站若涉及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网站,需获得工商许可证。您需在非经营性备案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获得备案号后,再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2021年8月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阶段 相关文档 1 备案服务器新增“NAT网关” 支持使用公网NAT网关作为备案服务器。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并续费。 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icp_faq/zh-cn_topic_0000001960172580.html 修改措施: 需要ICP备案订单法人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根据核验要求,通过华为云公邮预约商务时间(9:30-11:30)进行核验,详情请参考视频核验流程。
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 变更网站或APP中的信息,如变更网站名称、修改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变更IP等。 变更备案 同时变更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成功后需注意以下事项: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资源类型 请选择需要备案的对应云服务, 如选择ECS,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本节介绍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产品,且网站域名解析至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的备案场景。 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以表1为例,介绍网站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表1 网站域名备案一览 域名 应用场景 示例 是否需要备案 网站域名 该域名解析至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用于访问网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