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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住址错误 整改通知: 证件住址信息变更。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发生过工商变更,证件住址已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信息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确保证件住址与主体证件中证件住址一致。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整改通知: 实际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中所填网站名称不一致。 可能原因: 实际网站标签页及名称发生变更,但没有变更备案信息。 整改建议: 请修改网站标签页及网站名称,需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若您的网站名称发生变更,请提交变更备案,填写新的网站名称。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域名已经备案了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需要。即使您已完成网站ICP备案,仍需要履行APP备案手续。允许APP与网站使用同一域名。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备案短信核验 为了提高网站联系方式准确率,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验证码发送原则 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码中,具体以表1为准。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在申请经营性备案时,可能需要您提供接入商资质材料。如需获取,请提交工单申请。备案专员在完成身份审核后,将以邮件形式反馈给您。工单提交的要求如下: 选择问题类型:备案资料问题 单击“新建工单”。 图1 新建工单 问题描述:需包含申请资质的主体单位名称、域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填写要求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签署,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印《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图1示例,填写《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图1 示例: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拍照或扫描已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APP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APP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APP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注意接听备案核验电话,或拨打950808转5主动
备案核查FAQ 备案核查FAQ 主体信息不准确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网站内容不合格 APP信息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可能原因: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故障排除
约束与限制 IAM账号和其对应的主账号,只能用于备案同一个主体。如需备案其他主体,需重新注册一个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 一个主体下一次只能进行一个备案订单,如其他IAM账号下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需等待其完成后才可进行备案。 管理员创建备案权限的用户组 进入“统一身份认证服务”页面,单击右上角“创建用户组”。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注意接听备案核验电话,或拨打950808转5主动申请
备案期间网站的域名需要暂停解析吗 在新增备案(首次备案)、新增网站期间,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备案的网站不允许对外开放。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使用非华为云DNS服务解析的域名,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如您因配置升级或重新购买,华为云服务器IP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先将域名解析至新的服务器,再对备案信息中的IP信息进行变更。 系统填写参见变更备案,提交后备案专员进行初审及后续引导,并安排提交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即生效。 父主题: 变更类FAQ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通过后打开显示阻断页面,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异常情况,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整改通知: 早期备案的主体证件号码为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后证件号码需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可能原因: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您的企业证件更换为新的三证合一之后的证件,证件号码发生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用作调用接口使用等。 APP应用服务 通常指手机、平台电脑上的APP等。 微信号应用服务 通常指微信订阅号、公众号、服务号等。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具体需要以当地管局要求为准,您也可咨询备案热线4000955988转5。 若为企业备案,建议您一个备案订单提交3-5个域名/网站。(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需要等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若为个人备案,一个备案订单提交1个域名/网站。 更多备案限制条件请参见:备案限制。
系统会自动验证您的备案类型,无需手动选择。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首次备案和APP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体和域名从未办理过ICP备案,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服务前,您需通过华为云ICP代备案系统完成ICP备案。 新增备案 新增备案,即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