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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 - ICP备案

    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省通信管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文件。 本章节将为您介绍涉及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信息。如果您网站或APP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可参考批复单位以及相应审批文件进行办理。 如您主办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

  •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 ICP备案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网站在备案通过后打开显示阻断页面,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异常情况,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 认领备案FAQ - ICP备案

    请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原备案平台备案信息怎么办 原备案平台备案信息不会丢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平台: 登录备案系统 > 输入原备案域名和主体信息 > 上传资料并认领备案 > 完成认领 具体操作,请参见认领备案。

  • 备案类型 - ICP备案

    备案类型 如何选择备案类型 不同备案类型在备案流程中需要提供信息略有差异。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网

  • 网站主办者冲突 - ICP备案

    解决方法: 如当前备案主体在其他接入商同时提交了备案申请,请您耐心等待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次在华为云提交。 请您核实您填写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请您核实您当前备案类型是否正确。 如有疑问您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 迁移备案 - ICP备案

    操作场景(PC端) 对于已完成备案网站,如需更换主体,在ICP备案属地管局支持情况下,无需注销网站重新备案,可提交网站迁移备案申请,在业务不中断情况下,将网站迁移至新主体。 约束与限制 迁移目标主体需要有独立华为云账号。 当前账号和迁移目标账号下都不能有正在进行中订单。如果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暂不能迁移网站备案:

  • 前置审批示例图 - ICP备案

    前置审批示例图 审批类目:校外培训 审批材料 教育部门允许开展校外培训审批文件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证件示例图 图1 教育审批文件 审批类目:新闻 审批材料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 办理部门(参考) 各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证件示例图 图2 新闻审批文件

  • 云南管局要求 - ICP备案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事业单位不需要编办证明;党政机关网站域名不得使用gov.cn以外顶级域名。 政党机关必须到当地编制办公室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并将盖章《政党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

  • 网站标明备案号 - ICP备案

    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 由于各个网站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 ICP备案

    管局审核通过了,但华为云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已经收到管局审核通过短信通知,但华为云备案系统还显示”待管局审核”。 您好,发生此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系统延迟造成,请您耐心等待1-2小时后再次查看。 如1-2小时还未同步,您可拨打热线电话4000-955-988转5、950808转5

  •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 - ICP备案

    如果您是在非华为云购买域名,请到实际购买域名服务商处获取实名认证域名信息及详情,并进行截图,类似图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示例所示,具体以服务商实际环境为准。 在涉及证件号码位置,系统通常会以*取代,无法显示完整证件号码。带*号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不会影响备案审核,请放心使用。

  • 湖南管局要求 - ICP备案

    企业备案个人成立工作室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公章不可以进行备案,必须要有和营业执照对应公章盖章才可以。个体工商户都是要有公章。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同一网站备案号下多个网站,访问各域名打开首页时,必须与备案系统中域名对应网址首页保持一致。

  • 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 ICP备案

    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同一个人为不同备案主体做了互联网信息负责人,即同一个互联网信息负责人信息在两个不同备案主体下存在,导致该网站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修改措施: 原备案在华为云,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备案所在省份管局规则,如管局允许授

  • 华为云视频核验 - ICP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_faq/z

  • 贵州管局要求 - ICP备案

    贵州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工商户有字号以企业备案,无字号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政府单位需上传《标识证书》和《域名业务审核表》,事业单位上传《标识证书》。

  • 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接入网站变更主体时, 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接入APP变更主体时,还需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新增网站或APP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或APP负责人手机号 新增网站变更主体时,主体、网站负责人都需进行短信验证。 新增APP变更主体时,需要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新增APP主体无变更时,无需短信验证。

  • 产品介绍 - ICP备案

    有订单时,操作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开关和修改权限时会提示“已有在进行中订单,您可点击左侧菜单【我备案】进行查看” 图4 提示信息 关闭:具备备案权限子账号默认与主账号具备同等备案权限(已存在关联数据不会清除) 主账号和子用户权限相同,所有备案信息都可操作 子用户新增备案(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变更备案)不受开关影响

  • 域名核验新规-注册信息比对不一致 - ICP备案

    解决方法 您注册域名对应顶级域名可能未通过国家批复。 系统根据工信部公示域名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您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 修订记录 - ICP备案

    归属地不一致说明。 “网站信息”参数说明,包括:网站语言。 “上传资料”参数说明,包括:域名证书、其他证件、实名认证截图、前置审批文件、党建证明等。 2020-04-24 第四次正式发布。 新增 “主体信息”参数说明,包括个人备案、单位备案。 “网站信息”参数说明,包括

  • 修订记录 - ICP备案

    修改公安备案,修改域名服务商所属区域信息。 2020-08-21 第四次正式发布。 修改 公安备案,补充租赁合同获取方式。 更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链接。 2020-07-07 第三次正式发布。 修改公安备案,优化IP参数描述。 2020-05-07 第二次正式发布。 修改公安备案,更新“网站信息”、“